中新網2月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印發《國務院關于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批復原則同意《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年)(2015年修訂)》。
批復指出,要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重點加強對中心城及外圍組團的規劃統籌,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應當統籌考慮為周邊農村服務。重點發展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建制鎮。嚴格保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
批復要求,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穩步推進“三舊”(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和城市有機更新,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加強對濱海岸線、水系、濕地的規劃控制。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對于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批復要求,加快公路、鐵路、機場、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要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著力加強重點防災設施和災害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重點提高城市應對洪澇、臺風和地質災害的能力。
批復還指出,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提高污水處理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加強對鳳凰山、黃楊山、淇澳島紅樹林等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特殊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將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目標納入規劃,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整治和改造。
批復還就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做出要求。落實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紫線管理要求,重點保護好唐家灣鎮、斗門鎮、網山村、荔山村、斗門古街等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街區,寶鏡灣遺址、陳芳家宅、楊氏大宗祠等文物保護單位,以及近現代重要史跡、建筑。要加強城市綠化工作,重點控制沿海的城市天際線,形成“山、河、海、城、田、島”整體景觀格局。
此外,要嚴格實施《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是珠海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駐珠海市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