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31日電(記者 馬學玲)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張根大31日在北京透露,目前,最高法已完成《強制執行法》建議稿的第六稿,下一步將著手第七稿的制定。
近年來,司法執行難成為備受社會詬病的一大難題,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呼聲漸高。為此,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切實解決執行難,制定強制執行法”。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亞新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分析,“我國民訴法規模本來就相對較小,其中有關強制執行的法條就顯得特別少。法律條文很少,司法解釋又特別多,這就出現了一些問題。”
王亞新進一步解釋,因為法律的規定太簡單了,司法解釋系列很多很雜、時間前后不一、內容重復甚至沖突、有沒有廢止等,都沒有經過很充分的整理,所以也會給有充分規范根據執法帶來一定困難,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相關立法的缺失,也是導致司法執行難的一部分原因。
“所以,如果能有一個比較細致的體系化的立法,在此基礎上再把司法解釋規范起來,從執行的根據、法律規范的依據來講,這樣就會更加有法可依,從這個角度來講,強制執行的單獨立法是有必要的。”王亞新說。
張根大在最高法31日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介紹,其實,關于《強制執行法》的制定,最高法一直在推進,但是制定一部新的法律,要研究的問題特別多,另外可能大家認知上也不太一致,所以一直沒有正式納入立法規劃。
“目前,最高法已完成《強制執行法》建議稿的第六稿,接下來將著手第七稿的制定。”張根大說。
他介紹,如何落實關于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制定強制執行法,是有分工的,起草的牽頭人是全國人大法工委和最高法,“我們也進行了溝通,但目前多是準備、推動工作,正式的框架、立法的時間表以及路線圖都沒有敲定。”
被問及為什么還沒敲定時,張根大解釋,因為要等執行改革的大方向確定,也就是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他說,“如果執行改革的大模式都不確定,那么《強制執行法》就很難正式啟動。”
張根大進一步透露了改革的大方向,“從利于執行的角度講,改革可能是在深化人民法院內部分離,我們現在正在研究內部分離的幾種模式。”
張根大會后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透露,相關改革是今年年底前拿出方案,明年試點,屆時,強制執行的相關試點也將相繼展開。
“以此推算,距《強制執行法》的出臺,估計差不多還得三年左右時間。而就最高法的建議稿而言,至少應在十稿以上。”張根大說。
王亞新也表示,“審判權和執行權怎么分、具體怎么改,還需要一定的時間,等基本的格局或模式確定以后,強制執行單獨立法的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了。”
在王亞新看來,《強制執行法》出臺至少得三年時間,甚至可能得五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