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3月31日電 (孫睿)“在今年啟動的青海省綜合醫改試點工作中,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從510元提高到550元。”青海省衛生計生委體改處副處長張守順31日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說。
2014年國家衛計委協調江蘇、安徽、福建、青海四省份研究制定省級醫改綜合試點方案,2015年青海省綜合醫改試點方案已經國家批準并于2月10日啟動。在實施一個月以來,青海省在改革著力點上,以推進全面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加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為重點,明確統籌推進34項具體改革任務。
張守順對中新網記者說,青海是中國欠發達地區,新醫改以來,其醫保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推行“先住院后結算”醫療服務模式等多項改革工作均走在了全國前列。其中,位居西北第一、全國第三的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達到510元。
而在今年啟動的青海省綜合醫改試點工作中,青海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提高醫保統籌層次,加強醫保精細化管理,著力在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穩步從510元提高到550元,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8%,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鞏固在98%以上,位居全國前列。
同時,青海逐步提高基本醫保的統籌層次,力爭在2015年年底對青海全省城鄉居民醫保統一實行市州級統籌;加快推進醫保多種復合型付費方式;完善大病保險及醫療救助制度,提高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