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黨組堅決貫徹中央關于巡視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全力推進巡視工作,對28個單位進行巡視(回訪),基本完成了第二輪巡視全覆蓋,有效發揮了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用,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
通過突出監督重點,聚焦主責主業,使巡視工作更具針對性和威懾力。2013年以來,巡視組發現問題的數量和質量大幅提升。共發現并移交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50多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問題5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問題12件。根據巡視移交線索,立案調查8名廳、處、科級干部,對28名廳級、處級、科級干部進行組織處理。
落實責任,領導有力。制定實施《海關總署黨組關于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若干意見》等。十八大以來,黨組書記于廣洲主持召開6次領導小組會議,就巡視工作作出批示20多次。駐署紀檢組組長胡玉敏始終把分管巡視工作責任抓在手上。想方設法保障了巡視工作經費和裝備。
盯住重點,深挖線索。堅持盯住重點人、重點領域和重點問題。“重點人”即直屬海關單位黨組(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對反映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重要問題線索也了解掌握;對已經調離、退休的干部,對沒有在該單位工作過的署管干部,對署機關干部,只要有問題線索的,都深挖嚴查。“重點領域”即受賄放私、縱容、參與或者庇護走私;利用行政審批、行政征收、行政強制等權力尋租;利用職權職務影響干擾科技、基建、采購等項目,以及固定資產處置、罰沒物品管理等工作,并從中牟利等情況。“重點問題”即領導干部允許、縱容其親屬和特定關系人“貼著海關發財”;違規決策亂要、亂花、亂發錢;落實“兩個責任”不力;領導干部違規兼職、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和“裸官”等問題。
暢通渠道,接受監督。總署黨組對配合支持巡視工作提出“六個嚴禁”的紀律要求:嚴禁打擊報復反映問題的干部群眾和行政相對人;嚴禁拖延或者有保留、不如實提供相關情況材料;嚴禁收集巡視組工作動態或者打聽巡視組內部信息;嚴禁統一規定與巡視組談話的口徑;嚴禁打聽干部群眾談話情況和內容;嚴禁違反紀律規定為巡視組提供額外服務保障,違者一律批評通報、嚴肅處理。為確保干部群眾監督渠道暢通,巡視組在巡前巡中進行廣泛動員,公開巡視信訪舉報渠道,建立被巡視單位黨組紀檢組支持配合巡視工作機制,營造人人參與巡視監督的良好氛圍。
健全制度,創新機制。學習借鑒中央巡視工作新做法新要求,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為出發點,堅持實用、管用原則,制定出臺涉及巡視組和巡視辦工作規程、報告撰寫、深入了解、反饋和移交、干部管理、請示報告等方面共14項具體工作制度,有效推進了巡視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進程。
嚴肅整改,抓早抓小。一是實行整改落實“雙責任”。明確被巡視單位黨組(黨委)和總署相關主管部門負主體責任,堅持整改方案、報告不實在就不能通過,整改落實不認真就要追責。明確被巡視單位紀檢組(紀委)和巡視組、巡視辦負監督責任,對整改措施和報告嚴格審核,全程跟蹤督辦,實行臺賬管理。二是堅持上下聯動抓整改落實。十八大以來,巡視組向被巡視單位反饋意見110多條,總署黨組提交意見建議9條,向職能部門提出意見建議17條。總署黨組對個別存在突出問題多、紀律松弛、作風渙散的領導班子堅決調整,黨組書記于廣洲、政治部主任胡偉分別與2個直屬海關黨組進行集體談話,紀檢組長胡玉敏和其他各位署領導對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提醒談話18次。被巡視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堅持優先研辦巡視移交問題,有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三是建立“雙報告”、“雙公開”制度。被巡視單位黨組(黨委)報送整改情況報告,黨組(黨委)書記以個人名義報送有針對性抓好反饋意見落實、做好班子成員相關工作等履職情況報告。巡視整改方案和整改報告既在被巡視單位公開,又視情向地方黨政及有關部門、企業通報。(駐海關總署紀檢組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