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近日出臺的關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23條實施意見提出,今后大學生自主創業、創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分別享受最高額度1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山東提出,鼓勵高校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實施彈性學制等。山東省還將深入實施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大學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高于20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記者 魏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