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5日電 國家電投黨組今日通報關于巡視整改的情況。通報提及“關于執行選人用人政策規定不嚴格,存在任人唯親、監管不嚴等問題”的整改。通報稱,已對某下屬公司黨員干部未經報告擅自出境問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免去其黨內和行政職務。某下屬單位一干部持外國“綠卡”未向組織報告,已責令其辭職。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2月28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五巡視組對原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原中電投)和原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國家核電)進行了專項巡視。后兩家公司重組成立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電投),2015年6月16日,中央巡視組向國家電投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通報中“關于執行選人用人政策規定不嚴格,存在任人唯親、監管不嚴等問題”的整改情況:
——嚴格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切實防止任人唯親、執行選人用人規定不嚴問題。對領導人員秘書、身邊工作人員的提拔任用嚴格按規定程序報批。堅持民主集中制,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大力營造五湖四海、任人唯賢的選人用人環境,嚴禁突擊提拔干部。加大民主監督力度,強化選人用人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充分聽取群眾意見。
下屬機構規格調整時,干部不能“坐地直升”,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和程序任用干部。并購、重組、劃轉企業的領導班子職級和任用,由公司黨組統籌考慮原單位職級、行業影響力、在公司的戰略地位和承擔任務等因素合理確定。根據年度績效考核和換屆考察情況,對滿意率較低的領導班子或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加強領導干部培訓和多崗位鍛煉,防止和克服干部速成及人崗不相適問題。
——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從嚴把好選人用人的動議提名關、考察考核關、程序步驟關。制訂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細則,要求干部提拔嚴格履行民主推薦程序,切實防止發生民主推薦程序不規范、違規動議提名和個人說了算問題。通過對執行干部工作制度進行集中檢查,集團公司對有關單位干部提拔使用的民主推薦情況進行了逐一核實,對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人數、類別進行分析,進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薦的程序和方式方法。
針對個別單位干部人員較少的實際情況,明確要求將參加民主推薦的范圍適當擴大,對黨組(黨委)會研究干部任免議題的資料進行審查,并對相關內容進行了規范。規范干部崗位設置及管理,嚴格按照崗位任職資格和條件選拔干部,不得超職數配備干部,界定經營管理序列與專業技術序列人員的范圍,將總經理助理、總法律顧問、首席信息官等崗位納入管理序列,副總師納入專業技術序列。
——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干部任期離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修訂完善干部辭職制度,規范領導人員辭職程序,個人辭職必須嚴格按照個人提出申請、組織研究決定、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依規辦理手續的程序進行。
加強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嚴格審批手續,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并加強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辦、保管、領用管理。對某下屬公司黨員干部未經報告擅自出境問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免去其黨內和行政職務。某下屬單位一干部持外國“綠卡”未向組織報告,已責令其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