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湛江9月23日電 (記者 梁盛)廣東湛江市紀委官方認證微博23日通報稱,吳川市人民法院原院長彭紹全因公款旅游、違反財經紀律、違規發放津貼補貼、違規配備公務用車、違規借用企業用車等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被調離崗位。
據通報,2011年至2013年期間,彭紹全與該院及吳川市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先后兩次利用到廣州、北京等地商議化解瓷廠債務問題之機外出旅游,旅游費用共計147575元;其還先后兩次同意下屬及吳川市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利用外出考察工作之機外出旅游,旅游費用共計67543元,上述費用在瓷廠破產案專項經費及吳川市人民法院行政費中入賬報銷。
2012年至2013年期間,吳川市人民法院在接待活動中,以食品發票違規報銷名貴洋酒及香煙共計160051元。2012年至2014年7月期間,該院從行政經費中超范圍發放各項津貼補貼及獎金共計500907元。
2012年底,為騰出編制購買新車,吳川市人民法院違反小汽車定編管理規定,通過拍賣方式,由單位出資購買本單位兩輛舊公務用車,并登記在私人名下,繼續由單位統一管理使用。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期間,彭紹全違規從私營企業借用小轎車用于公務及私人用途,且由單位支付該車的相關費用。
目前,彭紹全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被調離崗位,相關費用被追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