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禮金腐敗”“人情腐敗”的頻現,“禮尚往來”這個詞也屢被提及。有不少貪官把“禮尚往來”當作受賄的“擋箭牌”,把權錢交易歸結為文化傳統下的必要交往,表示“不收不好意思”“不收就會失去部下信任”;而很多行賄者,則是打著“禮尚往來”的旗號,明修著人情往來的“棧道”,暗度著謀取利益的“陳倉”,大搞變相賄賂、感情投資。凡此種種,讓“禮尚往來”變味、變質。
崇德尚禮本是中華傳統美德。“禮尚往來”淪落成如今這副模樣,多少有點“躺著也中槍”。《禮記·曲禮上》有言:“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此處的“禮”不僅表示“由道德觀念和風俗習慣而形成的禮節”,還有“符合社會整體利益的行為準則”及“表示尊敬的態度和動作”等意思。整體而言,是強調對于別人給予自己的善意和恩惠,應做出友好的反饋,否則是不合乎禮節的。可見,“禮尚往來”本身并沒有過多包含“利”,只是現如今人們灌注了太多的功利與物欲進去,物化了“禮”,進而也將“禮尚往來”異化為帶有某種目的的“物質交易”。
一個詞語的異化,背后反映的是黨風社風中存在的問題。正風肅紀,理應剔除“禮尚往來”中 “物”與“利”的消極因子,強化“禮尚往來”中“德”與“禮”的積極因子。
黨員干部在人際交往中,應多注重黨章黨紀、公序良俗、道德禮序的“往來”,淡化物質利益的“往來”,做到依規待人、以禮待人。與普通群眾接觸,不能因自己官高一級就打官腔、擺架子,甚至漠視群眾訴求,而應當以認真誠懇的態度回應群眾,以積極熱情的行動幫助群眾;與商人老板接觸,不能因于己有利,就“勾肩搭背”“過從甚密”,還應“交往有道”“相敬如賓”“公私界限分明”;與黨內其他同志交往,不能為了所謂“和氣”,就拉幫結派,“稱兄道弟”,助長歪風邪氣,還要講黨性、講原則、講紀律;和上級領導交往,不能因想著攀附權力,就一味投其所好,逾越紀律規矩。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古今中外,正常的人情往來無不是合規范,重情理;只有那些違背公理、乞求回報的人情交易才會需要借助物質與權力來維系。飽含了“物”與“利”的人際往來不僅不合禮,更不合規、不合紀,說到底是一種扭曲的關系。凈化黨內生態,規正社會風氣,當剔除“禮尚往來”的“物”與“利”,讓人際往來回歸風清氣正。(楊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