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訊(記者羅琴)你的房子房屋產權年限還剩多少年,你關注過嗎?近日,溫州出現了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又要花幾十萬元“延期”的新聞,引發熱議和關注。那么成都目前有無土地使用年限即將到期的住宅用地?續費的土地出讓金又如何收取呢?
在我國,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們平常所說的70年產權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面對溫州出現的一批房屋土地使用期限集中到期事件,也引起了公眾對土地使用年限話題的再度關注。不過,溫州市國土局澄清,“收取幾十萬元出讓金才能續期”是對信息的誤讀。目前國家尚未出臺相關實施細則,他們已著手研究相關方案,近期將報上級研究決定,化解這類問題。
成都國土局行政審批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上世紀90年代成都開始對房屋進行產權登記。在成都,包括土地使用年限70年的居住用地,以及土地使用年限40年的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從登記時間計算,成都最早一批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商業、旅游、娛樂用地,也要等到2030年,距今還有14年左右。
該人士表示,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他認為,溫州事件的出現,對廣大購房者來說,是一件好事。考慮到接下來各個城市陸續將出現的房屋使用年限到期集中爆發期,國家層面必然會提前進行調研,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出臺相關政策。屆時,成都將按照國家出臺的政策,執行房屋土地使用證續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