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8月29日訊 (記者 魏婧)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8月29日至9月3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了關于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
最高法、最高檢提出,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改革部署,進一步完善刑事訴訟程序,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合理配置司法資源,提高辦理刑事案件的質量與效率,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擬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沈陽、大連、南京、杭州、福州、廈門、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西安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
草案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人民檢察院量刑建議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試點工作應當堅持遵循刑法、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司法公正。![]()
同時,為確保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公正執行,防止產生“權權交易、權錢交易”等司法腐敗問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方案對辦案人員有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或者權錢交易、放縱罪犯等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情形的,明確規定嚴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