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9日電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29日在北京發布。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本期行動計劃總結了前兩期的實施經驗,突出問題導向,回應社會關切。
據悉,行動計劃將精準扶貧、財產權利、戶籍制度改革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納入行動計劃。例如,“財產權利”專節提出要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其中涉及推進民法典的編纂,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及其配套法規立法工作,農村承包經營地、宅基地、農房、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界定企業財產權歸屬,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構建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以及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等。
此外,行動計劃對接“十三五”規劃,實現實施周期同步。將規劃中的重點民生措施同特定領域、特定區域、特定群體的權利相結合,提高人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水平;將社會發展趨勢與網絡人權等新興人權問題相結合,加強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保護;將規劃中的指標與人權保障的具體目標相結合,加大約束性指標的應用。
行動計劃還突出平等保障,共享發展成果。著力縮小在權利享有方面實際存在的差別,特別注意向農村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傾斜,推進公共服務的均等化,突出強調消除性別歧視,強調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特定群體的權利。在基本生活水準權利保障方面實施精準脫貧戰略,促進共享發展成果。
這位負責人強調,《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落實需要多方協作。要完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加強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監督和評估;還要創新社會治理機制,發揮社會組織在實施行動計劃過程中的建設性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