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區林業和草原局發布關于“為人民服務”航標區域草地被破壞案件行政處罰情況的通報,詳情如下:
哈密市伊州區沁城鄉“為人民服務”航標區域草地遭破壞一案,伊州區林業和草原局已辦理完畢,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作出行政處罰。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查明,2024年當事人張某龍(網名為新疆平頭哥)、李某駕駛越野車輛,擅自駛入“為人民服務”航標處進行漂移,對該區域草地地表造成了實質性破壞。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根據2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六十七條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林業和草原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辦法》規定,責令2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張某龍罰款12000元、李某罰款8000元,2人對處罰結果無異議。
今后,哈密市伊州區林業和草原局將進一步加強戈壁生態環境的巡查和保護力度,呼吁越野愛好者不要隨意進入戈壁生態保護區域,同時歡迎大家積極監督舉報破壞行為,舉報電話:0902-223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