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東揭陽11月24日電 (記者 方偉彬)據清風揭陽24日消息,日前,經普寧市委批準,普寧市紀委監委對普寧市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謝德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謝德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以權謀私,單獨或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違法建設樓房、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手續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謝德欽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普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普寧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謝德欽開除黨籍處分;由普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