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24日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梁偉、楊俊民、曾國東提起公訴。
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梁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貴州省總工會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梁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畢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梁偉利用擔任原銅仁地區行政公署秘書長,原銅仁地委秘書長,銅仁市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紀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紀委常委、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楊俊民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山西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原副主任楊俊民(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俊民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朔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俊民利用擔任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委副書記、萬柏林區委書記、山西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海檢察機關依法對曾國東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曾國東(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國東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曾國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