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閆丹彤 方由朝)我市98%以上的實體經濟屬于小微企業,小微企業已成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為加快這些企業在吸納就業、增加收入、繁榮經濟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商洛市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日前出臺。
《意見》從我市小微企業發展現實需求出發,由緩解融資困難、完善財稅支持政策、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強化公共服務保障等六個方面23條內容組成,各項政策規定明確具體,指向性強,以營造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為目的,又注重引導企業增強內生動力,對于小微企業提振信心,穩健經營,提高盈利水平和發展后勁發揮重要作用。
針對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意見》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貸款的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重點加大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民間資本、外資組建小微企業擔保公司,積極構建覆蓋全市的政策性擔保機構、商業性擔保機構、互助性擔保機構合理分工、相輔相成的小微企業擔保體系。積極支持小微企業采取互助聯保方式貸款。開展服務收費檢查,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等。
針對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的客觀要求,《意見》提出了市級有關部門安排的技術改造資金不低于30%用于小微企業,鼓勵和支持小微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鼓勵小微企業爭創地方特色名優品牌。結合商洛實際,提出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市級科技孵化器、支持小微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投入等措施。
《意見》還在建立完善小微企業服務體系,解決用地困難,提升社會統籌能力,強化人才培育,支持開拓市場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來為小微企業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