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蘭州市有關部門向媒體發布通報,直指中石油蘭州石化作為央企不履行社會責任,要求其向蘭州市人民道歉,措辭之嚴厲非常罕見。
看過很多地方政府把納稅大戶當菩薩供著的案例,這則新聞還真讓人意外。“蘭州之怒”無疑以實際行動重申了一個常識:地方政府不應是某些企業的保護傘和代言人,而應擺正自己的位置,為公共利益和大局著想。
長期以來,出于增加稅收和創造政績等需要,一些地方政府在與企業打交道時,常常不能扮演自己應該扮演的角色,反倒與企業“聯姻”,相關企業出了問題也處處“護短”。另一方面,當一些企業出現“負面新聞”之后,人們發現急于給企業“滅火”的竟然是地方政府。
這種“捆綁”,顯然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對納稅大戶而言,在地方上處處享受保護和便利,危機意識嚴重缺失,在轉型升級、提升競爭力方面往往動力和能力不足。更為嚴重的是,長期的養尊處優讓不少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缺失。
更嚴重的是,一些企業長期有錯不改,給公眾留下了囂張跋扈的印象,此次被蘭州市嚴厲批評的蘭州石化就是如此——去年8月至今,該公司連續發生4起環境污染事故,尤其讓人難以接受的是,盡管當地對各類違法排污行為實施了一系列嚴厲處罰,但蘭州石化分公司的整改措施依然滯后。正因如此,蘭州斥責污染企業,值得點贊。(白靖利 刊新華每日電訊 本報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