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消息(記者于騰騰通訊員雷在金)一輛濱州號牌的別克轎車,自去年11月份以來10次變造號牌、5次在高速上超速50%,加上其他違法行為,駕駛員和車主將面臨罰款6. 1萬元、記207分的處罰。這也是去年8月新修訂《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 實施后,受到處罰最嚴厲的駕駛員。昨天,省高總隊沂源大隊辦案民警向記者介紹了此案。
近日,山東省公安廳高速總隊二支隊沂源大隊民警通過仔細比對,成功鎖定一輛多次違法的濱州牌照別克轎車。據了解,這輛別克轎車自去年11月初,在省道220、濱萊高速、青蘭高速、青銀高速等路段多次產生違法行為,分別被處以罰款200元到5000元、記3分到12分不等的處罰。其中在去年12月24日和12月26日兩天,該車三次經過青蘭高速時超速50%以上,去年12月26日到今年1月9日,該車連續5次被發現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
經統計,該車總共有10次使用變造號牌的記錄,5次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的記錄。
根據去年8月1日新修訂的《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將被處5000元罰款,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罰款2000元,再加上1000元其它違法行為,駕駛員和車主將面臨總計罰款6. 1萬元、記207分的處罰。這也是自2014年8月1日新修訂的《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實施以來,受到處罰最嚴厲的駕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