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王新超)近日,山東省總工會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通知》中對山東省職工福利發放做出了規定,要求節日福利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優秀學員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
該《通知》說明,根據全國總工會關于“基層工會組織使用工會經費給予工會會員過生日慰問”的規定,山東省基層工會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每人金額不得超過200元。
與此同時,根據全國總工會關于“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的規定,山東基層工會在法定節日可以發放中國傳統節日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購買節日慰問品經費可從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撥繳工會經費收入中列支。
此外,根據全國總工會關于“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活動中的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給予獎勵”的規定,基層工會可給予優秀學員(包括自學)一定的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
以上標準規定適用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工會。其他單位和經濟組織的工會可以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