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3日訊 記者張維 國務院今日發布《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動內陸同沿海沿邊通關協作,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提出到2020年,跨部門、跨區域的內陸沿海沿邊大通關協作機制有效建立,信息共享共用,同一部門內部統一監管標準、不同部門之間配合監管執法,互認監管結果,優化通關流程,形成既符合中國國情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管理體制機制。
《方案》明確,建立完善與推進國際物流大通道建設相適應的通關管理機制,建設多式聯運物流監管中心,改進監管方式;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口岸執法機構的機制化合作,落實世界貿易組織的《貿易便利化協定》。加快自由貿易園(港)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監管制度創新與復制推廣,建立“自由貿易園(港)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區外”的分級復制推廣機制,推動全方位擴大開放。
《方案》提出,推動口岸管理相關部門共同簡政放權,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推動“單一窗口”建設;簡化口岸現場通關環節,除必要的執法作業環節外,其他通過屬地管理、前置服務、后續核查等方式將口岸通關非必要的執法作業前推后移,把口岸通關現場執法內容減到最低限度;推行“聯合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新模式,實施聯合登臨檢查等“一站式作業”;加快推進內陸沿海沿邊通關一體化和檢驗檢疫一體化,逐步取消許可證件指定報關口岸管理;廣泛實施口岸通關無紙化和許可證件聯網核查核銷;積極推進旅客自助通關。
《方案》要求優化口岸執法資源。深化口岸體制改革,改進口岸管理模式,合理配置海關、檢驗檢疫、邊檢、交通運輸(陸路)、海事(水路)等部門執法力量,其中職責任務相近、執法對象相同的,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研究探索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行使和跨部門聯合執法。
《方案》還要求推進通關誠信體系建設。按照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體部署,加快推進進出口企業綜合資信庫、口岸管理政策法規資訊庫等建設和應用。及時公布進出境活動管理相對人違法行為信息,并與其他部門實現互聯互通、共享交換。根據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原則,實現差別化通關管理,對誠信守法者予以支持和激勵,對失信違法者實行相應的限制和禁止。
《方案》設定了近期、中期、遠期改革時間表。
近期(2014-2015年)將完善電子口岸平臺功能,健全信息交換和共享共用機制。在沿海各口岸建成“單一窗口”。在全面實施關檢合作“三個一”(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京津冀、長江經濟帶、廣東地區等經濟聯系密切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和檢驗檢疫一體化改革,2015年覆蓋到全國。中期(2016-2017年)將修訂完善口岸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在全國各個口岸建成“單一窗口”。建立健全常態化的口岸安全聯合防控機制。遠期(2018-2020年)將有效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的內陸沿海沿邊大通關協作機制,信息共享共用,同一部門內部統一監管標準、不同部門之間配合監管執法,互認監管結果,優化通關流程,形成既符合中國國情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管理體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