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對外發布《關于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相關業務自律管理程序性機制安排有關事項的公告》。專家表示,此次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相關業務自律管理程序性機制安排的若干舉措,是改善自律管理方式、促進市場規范發展的又一探索,也是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強化市場約束機制、積極穩妥推動銀行間市場發展的重要舉措。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市場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市場規模增長迅速,參與主體日益豐富。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年成交量從1997年的336億元,發展到2014年的302.4萬億元,占債券市場成交總量的85.9%;截至2014年底,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開戶總數超過6600個,參與機構逾2600家,覆蓋銀行、保險、券商、基金等金融機構和部分非金融機構。
“自交易商協會成立以來,積極開展銀行間市場交易自律管理工作,初步構建了二級市場自律管理框架,持續開展監測與自律查處,在維護引導市場規范發展方面積極履行自律管理職責?!苯灰咨虆f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是制定發布自律規范文件,提供自律管理的制度基礎。在二級市場自律管理方面出臺了一系列自律規范文件,包括《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相關人員行為守則》、《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內部風險管理指引》、《銀行間市場經紀業務自律指引》等。二是履行二級市場自律管理職責,防范市場交易風險。三是正向激勵市場成員的積極表現,營造良好有序的市場氛圍。一方面,積極開展做市商評價工作,持續完善做市商約束激勵機制,積極引導做市商有序報價和交易。另一方面,多渠道開展投資風險教育活動,提升市場成員風險管理水平。
與此同時,交易商協會一直關注并不斷改善對二級市場的自律管理,并在總結銀行間債市整頓經驗的基礎上,重新修訂并發布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自律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自律規則》)。
“程序性規則是交易自律規則體系不可分割的組成要件,也是保障自律管理工作順利推進的必要條件?!鄙鲜鲐撠熑吮硎?,《交易自律規則》作為實體性規則,是開展交易自律管理工作的“根本大法”,部分條款偏重原則性和方向性特征。為完善交易自律規則體系,將涉及自律管理職能的條款落到實處,必須制定具體、細致,操作性強的程序性規則。此外,為取得會員機構對交易自律管理工作的支持與配合,必須通過制定完善的程序性規則以實現工作流程與標準的公開透明,盡力做到各項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根本上消除工作的隨意性,保護會員機構的合法利益。
據介紹,程序性機制安排相關建設工作具體包括兩大類共五個小項,即現場調查相關的規程以及交易自律處分相關的自律處分規則、自律處分會議工作規程、自律處分會議專家管理辦法和自律處分專家庫建設。根據現行同類規則現狀以及交易業務特點,交易商協會擬針對不同工作采取不同的工作思路。包括沿用現行自律處分相關制度文件、另行建設交易自律處分專家庫,單獨起草交易業務現場調查規則等。
就此次程序性機制安排發布后,交易商協會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上述負責人表示,一是充分運用程序性機制安排,深入落實《交易自律規則》,完善協會二級市場自律管理;二是推進誠信檔案的建設工作,誠信檔案的建設有助于凈化銀行間債券市場誠信經營風氣;三是繼續與廣大會員就程序性機制安排相關問題進行交流,提升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