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再次提速。6月15日,記者從蘭州市安委辦了解到,蘭州市安委辦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相關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規范調整,同時規定,今后將嚴禁無法律法規依據對安全評估報告組織行政性評審。
根據規定,蘭州市將嚴禁無法律法規依據對安全評估報告組織行政性評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依規對涉及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的事項進行審批的不得收取費用或變相收費;不得指定中介服務機構;不得要求被審批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一律進市政務大廳。(蘭州晨報 首席記者 崔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