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環保部門在對青島日魯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企業私設暗管超標排污,把污水直排入桃源河,一周內復查時,仍未整改,還在排污。青島日魯食品有限公司分別被環保部門處以6萬元和8萬元罰款,并責令停產。
今年4月,青島市環保部門監測到桃源河時不時存在污染物超標。為了找到污染源頭,城陽環保分局聯合下游的膠州市環保局分頭排查。4月28日,在城陽區棘洪灘社區排查時,執法人員在一個相對隱秘的位置發現了一家名為青島日魯食品有限公司的企業,該企業在偷偷生產,但沒有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其立即停產,要求其進行整改,并處以六萬元的罰款。
5月4日,執法人員再次來到青島日魯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回訪,發現該企業不僅沒有停產整改,還繼續偷偷生產。“馬上開始污水去向調查,懷疑該企業排入河道。”城陽環保分局工作人員介紹,現場發現污水處理設施閑置,通過在車間細致摸排,發現該單位私設暗管,將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網,污水順著管網流入旁邊的大溝渠,并流入了桃源河。工作人員介紹,該企業生產污水未經處理經暗管直接排入桃源河,是桃源河水質超標的重要原因。經過檢測,生產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濃度為911毫克/升,超過了50毫克/升的排放標準;氨氮濃度為55 . 5毫克/升,超過了5毫克/升的排放標準。7月2日,城陽環保分局對該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8萬元。
工作人員介紹,該企業違法排污行為比較嚴重,一周內兩次被抓被罰,在近年來比較少見。目前該企業所在的城陽棘洪灘社區沒有配套管網,不符合環保審批條件,該企業現在已經開始搬遷,環保部門要求其搬遷完畢前保持停產。 (記者呂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