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很多人不愿提,還是得我來說。”前幾天,為中國股民大聲呼吁的樊蕓代表,今天在接受東方網記者時表示,現在企業成本居高不下,包括現行《勞動合同法》造成勞動者違約成本低等問題,不利于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也不利于上海科創中心建設。
樊蕓:現行《勞動合同法》變相助長部分勞動者“碰瓷”
“剛成立的科技企業,新招一個小姑娘,上班幾天就休產假了。”
“公司新招女員工,上班3天休產假,休好假就辭職。”
“合同期內,說走就走,工作也不交接,檔案都是臨時的。”
“留學生符合政策可以落上海戶口,結果有些人拿到戶口就辭職。”
“好不容易培養出一個人,掌握很多核心技術,說走就走。按照合同、保密協議打官司也難,取得證據難,評估損失難。”
“有員工因為侵占經營款被要求辭職,結果幾個月后反咬企業,要求賠償。”
“《勞動合同法》必須要修改,否則誰來告訴我該怎么辦?”樊蕓代表說,在目前的仲裁和司法實踐中,不管勞動者是否有過錯,企業都要拿錢了事。“這損害了許多企業經營者的積極性。”
“現在很多人不想做企業,不想做實體了,大企業把房子租給別人,自己做房東,還有企業拿錢去投資,去理財,去做創意產業。現在的企業家二代,還有幾個做實體經濟?都去做輕松的創意產品了。”樊蕓對記者講述自己的觀察。
她認為,現行的《勞動合同法》變相助長了一些勞動者的“碰瓷”現象,“我國勞動者素質參差不齊,國家誠信體系建設也比較欠缺。”導致超前出臺的法律出現了一些負面情況”。
樊蕓認為,如果從勞動者到企業家都缺少契約精神,對企業、經濟、科技發展均十分不利,“合同是沒用的,說話不算話,還有什么誠信可言?沒有誠信,不利于百年企業、百年品牌的打造”。
建議增加勞動者違約成本限制勞務派遣
“修改法律時,要聽勞動者的意見,也要聽不同階層勞動者的意見,還要聽不同企業的意見。”樊蕓說。
她建議適當收緊勞動者的合同解除權,放寬中小企業的權益;適當放寬無固定期限的解雇條件;確定對不同工齡勞動者的保護力度,比如區別對待產假、休假待遇;適當擴大勞動關系的范圍。
她還建議適當增加勞動者的違約成本;限制勞務派遣;確立勞動合同的終止制;挪用侵占單位財產甚至侵占業務款的,涉及到經濟犯罪的,應賦予企業撤銷勞動合同的權利,無需對勞動者賠償損失;加強對企業專有技術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強化保密條款,明確失密者的責任。
建議企業營業稅起征點升至10萬
樊蕓還認為,目前企業稅收、社保壓力較大,許多成本都轉移到了企業身上。她認為,目前對小微企業營業稅的免征點太低。“大部分小微企業不如干脆免稅,或者把月營業額提高到10萬,這樣就有一大批企業受惠,而這些稅收對于政府來說無足輕重。”
企業、個人、國家按合理比例承擔社保
樊蕓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某員工工資每月5000元計算,還要額外繳納40%的社保,其中15%由員工承擔,其余35%由企業承擔。
她建議社保由企業、個人、國家按照合理比例承擔,“在每年政府財政收入高于GDP增長速度的前提下,政府是否可以拿出一塊來,直接用于養老金,或者企業35%的部分,由企業和國家共同承擔。”
“隨著每年、每月社保壓力的增大,政府還能切實體會到企業的艱難,才能從根源上思考財稅政策,支持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發展。”樊蕓最后說。記者蔣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