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宗 樾)云南日前出臺《關于實施內部聯動監管健全違法失信企業信用約束機制的意見》,強化監管聯動,健全違法失信企業信用約束機制,逐步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失信聯合懲戒工作體系。
《意見》明確實施內部聯動監管的主要對象: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近3年有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記錄的企業以及其他應納入內部聯動監管的違法失信企業。
云南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將通過內部聯動監管措施,從企業登記、日常監管、榮譽評定等方面,對失信企業加強日常監管和失信懲戒。與此同時,該局通過推進信息平臺整合,促進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建立信用監管制度,提高失信聯合懲戒水平,及時發布信用信息,放大信用約束社會效用,逐步實現工商與其他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推動建立“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響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