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中身材,開著寶馬車,全身上下名牌,家里有企業……在周女士看來,張某是典型的“富二代”。但她不知道,家住余姚28歲的張某,其實連一份穩定的工作也沒有,還是個賭徒。
去年8月,張某通過微信“搖一搖”加了大他5歲的周女士(已婚)為好友。之后,兩人經常聊天,半個多月后,張某約周女士去茶樓坐坐,周女士欣然同意。
張某一身名牌,說自己是余姚人,父親開了一家企業,每個月給他數萬元的零花錢,平時開著一輛寶馬轎車。周女士暗喜自己認識了一個富二代,自此以后兩個人便開始了一段“甜蜜”的關系。
去年秋天的一次約會中,周女士見張某一臉苦色,便詢問他有什么煩心事?張某表示,水災讓家里損失了100多萬元,并提出向周女士借5萬元錢救急。周女士爽快答應了。而張某也出了一張借條,暗中寫了一個假名。
還款日子早過了,張某卻沒有想還錢的樣子。周女士在微信里一直催張某還錢,張某干脆將周女士拉進了黑名單。這下周女士再也聯系不上張某了。去年12月,周女士到當地派出所報了案。
很快,警方通過線索找到了張某。據悉,張某的父親其實已去世,母親在一家企業打工。同時警方獲悉,張某前年以同樣的方式從余姚一個姓魯的女士處騙了2萬元。前天,余姚法院依法以犯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7000元。(記者馮小平 通訊員陳文錚 盧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