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02年2月,云南省昭通市巧家縣 一家幼兒園發生了一起投毒案。三名幼兒在午睡后身體不適,送往醫院后其中兩人脫險,一名兩歲男童死亡。當時,根據尸檢和現場勘驗,警方證實男童的死因為“攝入毒鼠強”,將此案定性為“投毒案”。被控投毒者,則是當時17歲的幼兒園教師錢仁鳳,她也因此被判處無期徒刑。
然而,入獄12年來,錢仁鳳卻通過各種途徑喊冤,堅稱自己是屈打成招,重要嫌疑人另有其人,那個人卻并未受到調查。2011年,云南省高院曾駁回了錢仁鳳的再審申請書。2013年7月,云南省檢察院調取了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復查,但至今都沒有得出復查結論。錢仁鳳是否真的冤枉?檢察機關為何遲遲不拿出復查意見?
錢仁鳳的父母如今仍住在山村里,年過七旬,家徒四壁。錢仁鳳的大哥早年外出打工杳無音訊。兩個姐姐嫁到外村家境貧困自顧不暇。
錢倫榮:我們跑了找檢察院,檢察院讓我們找法院;找了法院叫我們找公安廳、又叫我們去找昭通那邊公檢法,然后我們又去找昭通,昭通叫去找巧家。 一直不停地這樣來回去找。
說話的人叫錢倫榮,是錢仁鳳的侄子,有關錢仁鳳的事情都是他在奔波。
十二年前,“星蕊寶寶園”幼兒園投毒案發生后,辦案警方認定17歲的錢仁鳳是兇手。昭通市中級法院審理后,因錢仁鳳未滿18周歲,依法從輕處罰,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無期徒刑。法院宣判后的兩個月,錢仁鳳的代理律師以“事實證據不足、遭遇警方刑訊逼供”為由上訴。隨后,云南省高院駁回了上訴。
如今,錢仁鳳被關在云南省某女子監獄服刑。入獄12年來她一直為自己喊冤,多次委托律師申訴,堅稱自己無罪,稱審訊時屈打成招。錢仁鳳的申訴代理律師楊柱始終認為案子疑點頗多。
楊柱:第一、我從她的動機上覺得有問題:一個女教師,是什么樣的深仇大恨促使她對自己的學生、兩三歲的孩子用投毒這樣的方式下手。這是一個大的疑點;第二、同一鍋飯,給十多個孩子一起吃。結果有三個孩子中毒,一死兩傷。剩余的學生居然安然無恙。有中毒和不中毒的明顯區別。如果說這鍋飯是有毒的,不可能出現一部分中毒、一部分毫無中毒癥狀。所以我就覺得警察當時的鑒定有問題。
楊柱在查閱卷宗后發現,司法機關對于本案從作案動機到作案過程的認定,全部來自錢仁鳳自己前后不一致的口供。而警方發現物證上沒有發現錢仁鳳的指紋。審訊筆錄顯示,錢仁鳳從一開始“什么都不知道”到首次有罪供述是經過連續12個小時的審訊。
在隨后警察的多次訊問中,錢仁鳳針對作案動機、時間、手法等信息前后不一致,作案理由從“因為想到朱梅(園長)不管我,還有那天吼我,我想讓那些寶寶生病,朱梅就辦不成(托兒所)了。”到后來的“要有人死。”而當偵查人員問幼兒園園長朱梅與錢仁鳳關系時,回答是:“關系還是好的,沒有矛盾”。在朱梅提出另有重要嫌疑人但被沒有受到審查的情況下,錢仁鳳被認定為兇手。
楊柱:朱梅在警方的筆錄中已明確提出最痛恨她的就是該時公安局副政委的兒子,最有報復可能的也是這個人!可能是千絲萬縷的關系吧,致使辦案的二十多個警察沒有調查本案首要的疑兇;而所有人矛盾指向錢仁鳳。這是我說的最大的疑點!如果警察連這一點都無法解釋,你如何給他定案?
2013年7月,錢仁鳳的申訴進入了云南省檢察院的視線,檢察院調取了錢仁鳳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復查。但近一年來,調查進展緩慢。記者試圖采訪負責此案的云南省檢察院申訴處副處長高潔峰,他委托同事婉拒了采訪:
高潔峰同事:這個案件我們和法院、省公安廳還在協調當中。現在追問結果要看高院,再審不再審那是高院的事兒。
此前高潔峰曾對媒體表示:“案子正在辦理,主要是年代太久遠了,有些證據需要重新鑒定。”
記者與云南省高院申訴審查庭聯系,對方表示對此案件具體情況不了解。
對此,律師楊名跨認為:
楊名跨:我們現在出現的很多問題就是片面依賴警方所獲得的證據,所以法官一定要改變自己的觀念,要以審判為中心而不是以偵查為中心。
雖然檢察機關的調查進展緩慢,但呼格吉勒錯案的糾正,聶樹斌案的復查,還是讓錢家看到了希望,她們也相信法律會給錢仁鳳一個說法。中國之聲也將繼續關注。(記者陳鴻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