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1月20日電 (宋立超)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于2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當地部分貨主因遭物流公司拖欠貨款,采取阻斷交通等極端方式表達訴求。目前,有3名違法人員因擾亂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據介紹,1月16日,某物流公司的涉事貨主因該公司拖欠貨款,在表達討要欠款訴求過程中,聚集到山西省政府上訪。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勸返。但部分貨主不聽勸返,又將另一條道路阻斷,造成交通嚴重擁堵,致使大量群眾和車輛滯留在道路上。
“此舉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已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副局長王曉光說。他表示,經過警方對參與堵門、堵路的違法人員立案調查,高某、施某、胡某等3人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此案中,參與者多是利益受損方,本應受到法律保護。但極個別人卻采取了堵門、堵路等極端過激方式,致使大量無辜群眾出行受阻,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王曉光說。
對此太原警方表示,目前太原市正在開展嚴厲打擊物流企業非法侵占經營戶貨款全面整頓規范物流市場專項行動。涉訪人員反映訴求一定要依法通過正規渠道解決,杜絕一切過激行為。對于不聽勸阻,圍堵黨政機關、堵塞公共交通等擾亂公共秩序、破壞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懲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