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泉州4月3日電(記者 林永傳)如何破解“民告官”案件的“立案難、訴訟難、執行難”等問題?3日,福建泉州市中級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該院將于本月啟動全國首創的行政審判“專家會審”機制,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提高法院行政審判公信力。
據泉州市中院行政庭法官江炳溪介紹,該院已聘請33位專家,包括省、市行政機關業務骨干、高校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專業人員等,建立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專家庫,以名錄形式備存法院,并向社會公眾公布。
今后,這些專家將以獨立第三方的地位對政府行政執法行為和法院行政審判工作進行“會審”。
該法官介紹說,“專家會審”工作包括:對行政審判和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的疑難復雜法律問題發表專家意見,根據行政機關請求,對政府重大項目推進過程涉法律程序發出法律意見,應邀參與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過程,發表專家意見;列席行政案件的各個審判環節后,獨立發表對行政案件的中立看法,供合議庭參考;利用其專業知識和獨立地位向當事人釋明,協助化解行政爭議。
為保證“專家會審”機制能夠貫穿訴前、訴中、訴后全過程,泉州市中院設計了行政階段“會審”和訴訟階段“會審”兩套運作程序。
行政階段“會審”程序包括行政機關執法或重大行政決策遇到相關法律問題,請求專家提供法律意見,幫助解決行政執法存在的難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從源頭上減少行政案件。
訴訟階段“會審”程序包括:立案時,法院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從專家庫中挑選出專家開展訴前協調;審理中,專家依法列席案件的庭審、調查、協調等各項審判活動,發表關于被訴行政行為以及當事人訴求的專家意見,案件審理涉及專業問題時,接受合議庭的咨詢;判決后,當事人不服判決,專家可以進行答疑解惑。
泉州中院院長歐巖峰稱,該院在全國法院創新建立行政審判“專家會審”機制,賦予專家提供法律意見、評價執法審判、協助化解爭議等職能,旨在充分發揮專家在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方面的作用。專家以第三方身份評價行政執法和行政審判,也是對行政機關行政行為和法院審判活動的監督,有助于規范行政行為與審判活動。一方面由專家指導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預防違法行政情形的發生,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另一方面由專家提供專業意見,協助法院做好法律釋明和糾紛化解,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切實從出口化解行政爭議,增進社會和諧。
被譽為“民辦特區”和“品牌之都”的泉州市,經濟總量連續16年位居福建省第一,其“官司”數量也是全省最多,該市法院2014年受理各類案件超過12萬件,居福建省首位,其中行政案件數量也位居全省前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