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范橋鎮萬前村有群眾反映,當地一位老人離世后繼續領取低保金。隨后,縣民政局調查報告中稱對老人“到戶見人”,而且對其離世時間的描述與事實存在偏差(詳見本報4月1日《調查低保亂象,“面談”離世老人》)。昨天,記者獲悉,當地有關部門再次調查證實,老人離世時間確系2011年,違規領取的低保金將退回財政,有關人員將被追責。
“你們調查人員講了一個時間,過世老人兒子講了另一個時間,而我采訪時在墓碑上又看到一個時間,老人去世到底是哪個時間?”昨天下午,記者就此事進展詢問霍邱縣民政局儲副局長。“就是墓碑上的時間。”儲副局長告訴記者,老人去世時間確實是2011年10月,縣里和鄉里在看到本報報道后,又派了調查組下去,全面調查核實相關情況。
至于為何調查報告中也“弄錯”離世老人的去世時間,儲副局長解釋說:“可能是老人的兒子和隊長(村民組長)等人想糊(隱瞞),兒子想瞞,加上他家的確困難,老人在世時長期臥病在床。”他說,當初的調查不嚴謹,后來辦事人員寫材料又不周密,出現“筆誤”。
儲副局長表示,縣里開了大會,有關的調查人員已在大會上被點名批評,認為其工作不仔細,涉及到的辦事人員可能要受到進一步處理,等處理意見出來后,再具體通報,“這一戶(違規領取的錢)應該從老人死亡次月開始計算,大約有3000多塊錢,已經做了他家人的工作,要求上繳,他兒子也同意退錢,準備退還到鄉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