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26日電 (曹蕾)修訂后的行政訴訟法將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為促進官民換位思考,讓為官的體會到百姓為什么對政府工作不滿意,讓法院從第三方的角度監督政府執法,督促政府部門在未來執法的過程中依法行政,北京市西城區組織區房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化委等25個行政執法數量較多、行政訴訟案件相對集中的部門主要負責人,近日走進法院,進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專題培訓。
自實現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常態化之后,今年,北京市西城區提高了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在依法行政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對有行政訴訟案件而機關負責人未出庭的行政機關,將取消年度考核評優資格。
培訓現場,西城法院行政庭庭長就庭審程序、庭審要點及庭審過程中的常見問題做了重點講解。
西城區法制辦主任李程介紹說:“修訂后的《行政訴訟法》將于5月1日施行,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此次培訓選擇在法庭進行,是為了讓行政首長們熟悉法庭環境,了解行政訴訟庭審程序,適應出庭應訴常態化的新形勢。”
李程說:“在其位謀其政,培訓是為了官民能換位思考,讓為官的體會到百姓為什么對政府工作不滿意,讓法院從第三方的角度監督政府執法的合理性,督促各委辦局在未來執法的過程中依法行政。”
李程介紹,西城區從2013年開始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辦法。迄今兩年多,有些行政首長從未走進過法院的大門,對庭審程序不了解,這次培訓通過播放庭審錄像、講解庭審程序等諸多形式,全方位讓行政首長充分了解這一過程,以便提高自身的依法履職能力,高效化解行政爭議;另一方面,老百姓很大一部分訴求都和情緒有關,“民告官”卻見不著官的情況讓百姓心里覺得不公平,在法庭上見到相關部門一把手,把心里的訴求說一說,甚至能帶來“息訴罷訪”的效果。
近年來,“民告官”行政訴訟案件逐漸增多。僅北京市西城區,2013年審結509件,2014年審結579件。為推行依法行政,2013年2月,西城區政府頒布施行訴訟案件應訴工作規則,明確規定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要求行政機關負責人每年至少代理1起行政應訴案件,特別是對于社會影響較大的重大、疑難案件,涉及群體性糾紛的案件或人民法院建議行政機關主要領導出庭的案件,必須由行政機關的主要領導出庭應訴。
2013年3月,一位居民因不服西城區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將區政府起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西城區區長出庭應訴。該案是西城區政府第一起因房屋征收決定被訴的案件,也是第一起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行政訴訟案件。之后,政府副區長和區政府辦、法制辦、房管局、審計局等行政機關的負責人,陸續出庭應訴。
為提速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活動當天還發布了2015年西城區人民政府與西城區人民法院落實框架協議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的相關舉措:今年,以委、辦、局為主體的第一起行政訴訟,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年度訴訟案件數量超過5起的行政機關,副職也應出庭應訴;以政府為主體的行政訴訟,除區領導適時出庭應訴外,無特殊原因,無副處級以上領導出庭應訴的,區政府將不再簽署授權委托書。
此外,西城法院將逐件案件發放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建議書,并對行政首長是否出庭、庭審表現進行評價,定期通報區政府。與此同時,區政府提高了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在依法行政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對有行政訴訟案件而部門負責人未出庭的行政機關將取消年度考核評優資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