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4月13日電 (王艷龍 高志兵)云南元江一男子開車肇事致4死、11傷,被提起公訴。13日,元江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并當庭宣布被告人朱批殺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四個月,賠償11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59.29萬元。
2014年10月19日5時許,被告人朱批殺駕駛云FM9851號輕型倉柵式貨車,載同村村民15人由元江縣因遠鎮都貴村委會大歸池村駛往因遠方向,其中駕駛室內載有7人,核定載人數6人,其余9人乘座在車箱內,并且每人收取15元或10元的車費。當車行駛至昆伴線岔大歸池400米處時,車輛向行駛方向右側跑偏后駛出路面翻下37.6米遠的山坡,造成乘車人4人當場死亡、11人受傷及云FM9851號車受損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元江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被告人朱批殺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其犯罪行為給11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誤工費在內的各項經濟損失592874元。另查明,被告人朱批殺發生交通事故后積極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在現場等候,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另外,被告人分別向四被害人的家屬各賠償了10000元,保險公司也向四被害人家屬各賠償了27500元。上述事實,被告人朱批殺在開庭審理過程中表示無異議,且有相關證據證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批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過核定的人數載人,駕駛云FM9851號輕型倉柵式貨車載客,造成4人死亡、11人受傷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被告人發生犯罪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是自首,并且部分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積極搶救被害人,法院依法從輕處罰。
經過近2小時的庭審,合議庭合議后,法庭進行了當庭宣判,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現場對被告人進行了判后釋明,并就案件事實及判決內容向旁聽人員進行以案說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