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梁石鋒 王江煒)10月24日,商洛中院召開涉眾類場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民事侵權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近3年全市涉眾類場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民事侵權案件審理情況及案件特點,發布10件具有典型意義的涉眾類侵權案例,并就新聞媒體關心關注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單位,以及陜西電視臺、陜西日報、西部法治報、華商報等10家新聞媒體受邀參加新聞發布會。
通報顯示,2022年至今,商洛兩級法院共審理涉眾類場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民事侵權案件202件,其中判決涉眾類場所承擔侵權責任的案件158件,占比78%;判決涉眾類場所不承擔侵權責任的案件24件,占比12%;通過調解達成調解協議、案結事了的案件20件,占比10%。涉眾類場所案件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該類案例涵蓋學校、酒店、商場、銀行、游樂場所等不同場景,既有對傳統行業安全責任的進一步明晰,也有對新業態安全風險的前瞻性研判。
近年來,商洛兩級法院積極發揮審判職能,妥善審理涉眾類場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民事侵權案件,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積極梳理分析研判近年來涉眾類案件審理情況,總結提煉常見的安全隱患法律風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發送司法建議。同時,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領作用,編印普法案例與典型案例。通過以案釋法、以案明責,引導相關經營者、管理者切實履行好設施維護、風險警示等安全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此次發布的案例呈現3個顯著特點:一是涉及領域更廣,除傳統消費場所外,還涵蓋了群眾性活動組織者個人等新業態;二是責任認定更精準,多個案例明確了多方主體的責任劃分,體現了司法的精細化水平;三是維權主體更多元,除了普通消費者,還包括學生、不特定個體等不同群體。
商洛兩級法院將繼續發揮司法裁判的規范引領作用,通過強化類案指導、深化以案釋法、加強司法建議等方式,推動構建“事前預防、事中管控、事后化解”的全鏈條安全保障體系。同時,加強與相關行政監管部門的協作聯動,共同促進公共場所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為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