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陳世駿)近日,市生態環境局鎮安縣分局辦理一起水污染行政處罰案件,同時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并根據自由裁量實施從輕減輕處罰,通過“一案雙查”模式,既嚴守生態環境底線,又彰顯執法溫度。
據了解,7月18日,鎮安縣分局接群眾舉報,某河流水體渾濁異常。經查,該河流上游某礦業公司廢水循環池回水管道脫焊破裂,導致廢水溢流至河道,該企業在事故發生后未按應急預案規范采取應急措施,造成河道水質受到影響。
案件發生后,企業主動要求進行生態損壞賠償,委托專業機構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明確了此次事故造成的地表水環境損害價值。9月8日,鎮安縣分局與涉事企業及鑒定機構召開磋商會,達成賠償協議,通過繳納賠償金的方式進行生態損壞賠償。
此案作為“環境行政處罰+生態損害賠償”協同處置的典型案例,既維護了生態環境法律權威,又通過柔性執法減輕企業負擔,為優化營商環境與生態保護協同推進提供了實踐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