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財經北京12月17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報道,12月15號,《天天315》報道了消費者使用華帝熱水器,造成大面積漏水,導致三戶人家共損失11萬元,而華帝方面只負責補償四千元。
今天上午,華帝北京地區銷售總經理王磊主動說明了情況。首先,王總提到,造成問題的角閥這樣的零件不是華帝熱水器產品中自帶的零件,而是需要消費者自行購買的。由于消費者沒有購買到需要使用的角閥,最終角閥是安裝工人替消費者到熟悉的市場購買的。雖然責任不在華帝,而且產品已經超過質保期。但是,華帝方面愿意盡量圓滿的處理此事。
王磊:我首先聲明,不是華帝熱水器漏水,是管路漏水,是管路上面一個截門。首先這個截門第一不是華帝工廠的任何一個熱水器廠家銷售的。這些東西都是消費者要購買的,購買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消費者自備,再有一種為了方便消費者我們的銷售公司,也會采購一些質量特別好,產品過關的截門管路這些東西,賣給消費者,就是這兩種情況。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包華:作為消費者,我對于管道、閥門這些內容都不是非常了解和熟悉,如果有一個專業的機構,能夠提供專業的支持,消費者肯定是歡迎的,而且這個專業的支持有可能并不是約定的職責,而這個確實是消費者特別需要的,從這個角度上講,這樣一個表達,對于廣大消費者信賴華帝品牌有很大的幫助和支持。
經濟之聲:此回應是否符合新消法以及三包法的規定?
中國消費者律師團律師胡鋼:類似這種的跑水的情況,出現問題,無非就是三種,第一種零件的質量問題,第二是安裝的問題,第三是使用的問題。如果這三者是哪一方的責任,還是一種混合責任。如果所謂的安裝工人,善意地推測就是華帝具有相關的合同關系的工人,他的行為,無論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都基于消費者對華帝品牌的信賴,做由此產生的后果,恐怕華帝不能逃避應有的法律責任。所以相應的責任,應該更多的證據來支撐,才能分清楚責任的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