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和鄭州市熱力總公司簽訂任何供暖協議,一小區卻私自給業主供熱。熱力總公司意外發現后,決定關停該小區暖氣閥門,如今小區已停暖10多天。
對此,熱力公司稱今年將不再向該小區供暖,開發單位和物業需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那業主們繳納的暖氣費咋辦?小區物業回復說,是否退費要等通知。
事件距供暖結束還有一個多月,小區徹底沒暖氣了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北三環文化路附近的金晨嘉園。一位業主說,暖氣大概是上個月23日開始停的,至今沒有恢復供暖。另一位業主說,上個月物業公司曾貼出繳費通知,由于沒有從去年11月15日開始供暖,所以他的暖氣費交了1700元,但還沒供兩天呢,小區就徹底沒暖氣了。
經過調查,小區有多數業主都交了暖氣費,現在距供暖結束還有一個多月,交的暖氣費就打水漂了嗎?業主張先生說,他們曾經質詢過物業公司,物業一直推說不清楚,讓繼續等等。
回應熱力公司:該小區未簽供暖協議擅自用暖,嚴重違規
為什么突然停暖?熱力總公司相關人士昨日明確告訴記者,該小區并未與熱力公司簽訂任何協議,屬于私自偷熱。
1月20日左右,有小區業主向熱力公司客服熱線反映,物業貼出暖氣繳費通知,收費區間是從去年12月1日到今年3月15日。該業主質疑說,自家暖氣還沒供上,為啥要交一個多月的冤枉錢?
記者在該小區見到了收費通知,落款是1月19日。通知上說,經小區積極協調,2014~2015采暖季減免15日的計量時間費用。因首年通暖,熱力公司分戶信息未能完成,今年暖氣費暫由物業代收。
然而,當北區供熱分公司核實此事時,卻并未在繳費系統中找到該小區任何信息。經查實,該小區開發公司并未辦理任何供熱手續,擅自連接市政供熱管網,為小區居民供熱,屬嚴重違規違約行為。為此,熱力公司采取了停暖措施。
進展熱力公司將追繳熱費,今年不再向該小區供暖
熱力公司單方面停暖,是否符合規定?對此,一業內人士分析說,根據鄭州市熱力總公司《供用熱合同》第七條第二項第五款規定:“用熱單位擅自連接供熱管網,增加供熱面積的,供熱單位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單位除應按有關規定補辦手續外,并應按照擅自增加用熱的建筑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的2倍計算繳納熱費。”該小區違反了供用熱合同,屬于違規違約行為。
熱力總公司負責人說,他們已根據相關規定,責令該小區開發單位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在限期內自行拆除擅自連接供熱的管網,繳納擅自供熱期間2倍的熱費。另外,該小區還需出具書面保證書,保證今后不再發生此類事件。
“開發商還需公開對小區業主做出說明,并承擔責任。”該負責人說,但截至昨天,該小區開發單位和物業公司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未向熱力公司做出回應。他們已做出決定,今年不再向該小區供暖。
那業主繳納的暖氣費該咋辦?對此,物業公司一工作人員說,他們會給業主一個統一的回復,是否退費還需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