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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的遼寧少年張鑫垚,車禍中勇救同學,自己卻身受重傷,一只眼失明。為治療,家里背了30多萬元外債。
當地部門認定,其行為屬于見義勇為。然而,這個稱號卻沒能授予給他,因為“不鼓勵也不提倡未成年人見義勇為”。
那么,張鑫垚的行為該如何界定?如何幫扶他?本版今天推出上篇,聚焦少年義行。至于如何從制度層面保障見義勇為者的權益,敬請關注下篇。
張鑫垚恐怕再也不能給爺爺買麻花吃了。
這個15歲的大男孩,現在躺在病床上,狂躁不安,右眼已經失明,左眼只能看到一條線。那場車禍造成的尿崩癥,讓他平均每15分鐘就要解一次手。
“我不能眼看著同學在眼前消失。我現在受了傷,但不后悔。如果回到當天,我還會這么做。”張鑫垚說。
今年4月7日下午,在錦西工業學校就讀的張鑫垚,與同學劉安婷站在校門口不遠處的人行道上。忽然,一輛黑色轎車猛沖過來。“那輛小車想超車,卻沒想到對面來了輛大車,小車為了躲閃,沖上了人行道。”張鑫垚的同學王艷卓目睹了經過,“當時,劉安婷背對著小車,張鑫垚是正對著。張鑫垚本可以自己躲開,可他卻把劉安婷推到一旁,自己被撞成了重傷。”
早在6月,學校就為張鑫垚遞送了見義勇為稱號的申報材料。但截至11月23日,相關部門仍不建議授予其見義勇為稱號。張鑫垚為啥得不到稱號?還有沒有別的路徑能夠撫慰與幫助這位少年?
顱腦等多部位受傷,每15分鐘就要解一次手
劉安婷的媽媽告訴記者,如果不是鑫垚挺身而出,現在躺在病床上的,肯定是自己的女兒。因為鑫垚的義舉,劉安婷只是輕微擦傷。
張鑫垚的班主任石健,那天趕到事故現場后發現:“40多厘米粗的電線桿已經撞彎,露出了鋼筋。鑫垚滿臉是血,頭腫得很大,身上也有不同程度的傷。”張鑫垚被送到醫院后,臉部取下了不少玻璃碴,頭頂還有一道近15厘米長的傷口。“當時鑫垚開始胡言亂語,我就抱著他一直說話,安慰他。”經過兩個多小時的緊張搶救,鑫垚被送往了重癥監護室。
在昏迷了3天3夜后,張鑫垚逐漸恢復了意識。據醫生透露,這次車禍使鑫垚顱腦多處損傷,并導致視神經損傷、鎖骨骨折、肩胛骨骨折、腦脊液鼻漏及尿崩癥。在葫蘆島治療了半個月,鑫垚仍高熱不退,家長將其送到了北京同仁醫院。5月22日,病情稍微穩定的張鑫垚被轉移至家鄉錦州的醫院,繼續治療。
張鑫垚的姑姑說,現在的鑫垚幾乎變了個人:“以前孩子記憶力特好,脾氣也特好。可現在經常狂躁不安,記憶力極差,剛說完的話,轉眼就忘了。”不僅如此,主治醫生介紹說,由于車禍造成的尿崩癥,鑫垚平均每15分鐘就要解一次手,每天要80多次。更令人惋惜的是,鑫垚的右眼已經失明,左眼也只能看到一條線。“為了給孩子治病,家里已經花了30多萬元。這些錢都是從親戚朋友家借來的。”
記者從連山區交警部門獲悉,肇事方在給孩子墊付了一萬元后,表示希望走保險與法律程序。于是,鑫垚的家人將肇事車主和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保險公司被判先期支付醫療費7.3萬元,而后期費用則要根據治療情況再走法律程序。
如果能評上“見義勇為”稱號,則有實實在在的優惠政策。比如遼寧省規定,省政府授予稱號,頒發數額不菲的獎金,醫療機構優先救治,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等。
為了家計,不上高中而去讀中專
張鑫垚1999年出生于遼寧省黑山縣的一個普通農民家庭。在爸媽眼中,他從小就特別懂事。
2007年秋收的時候,家人在地里搶收莊稼,忙到很晚。回到家里,媽媽看到餐桌上已經擺好了幾個菜,鑫垚正端著一盆大米飯從廚房出來。“那時候他才8歲,剛上小學二年級。”媽媽談起那天,臉上泛起幸福。
讀初二那年,爺爺得了場病。在鎮上讀書的鑫垚,每天放學后總是會來到爺爺的床前,為爺爺講學校里的事。由于學校離家遠,爸媽會給鑫垚一些吃午餐的錢。可他總是能省就省,買爺爺最喜歡吃的麻花帶回家。
奶奶由于腦萎縮,有時神志不清、行為異常,吃完飯經常摔碗。爺爺生氣時,鑫垚總是勸爺爺說:“奶奶不是故意的。”有一天放學后,鑫垚買了兩個鐵碗回來。“這是專門給奶奶用的。”當爺爺問誰給的錢時,鑫垚說:“都是您平時給我買零食的錢。”
初三畢業的時候,家里本打算讓鑫垚讀高中。可他卻說:“讀高中要花不少錢,而且還不一定能讀上好大學。”他決定讀中專,盡快學門手藝。“爸爸每年都要出去做苦力,媽媽還要種地,我也該早點為家里掙錢了。”
今年3月份,張鑫垚如愿來到了錦西工業學校春季焊接班學習。雖然在校學習時間不長,卻給老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次學校要上實習課,可教室由于長時間未打掃,非常臟亂。“鑫垚主動從寢室拿來了掃帚和拖把,忙活起來。”石健告訴記者,“等把教室打掃干凈后,鑫垚渾身是汗,滿臉是土,卻沒有一句怨言。”
“每次從家里回來,他都會給我們帶一些好吃的,分給同學們。”鑫垚的好朋友趙季巖告訴記者,“回到寢室,室友們的暖水瓶常是滿的。大家知道,是他打的水。”有一次,趙季巖感冒了,張鑫垚就到醫院給他買來了藥,“那幾天,張鑫垚下課后總是跑回宿舍,問我今天想吃什么菜,然后再跑到食堂幫我帶菜回來。”
行為屬于見義勇為,但不便開授予未成年人稱號的口子
無論是從救人義舉看,還是從日常表現看,張鑫垚都堪稱模范、表率。然而,“見義勇為”的稱號卻不授予他,這是為什么呢?
據連山區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人介紹,6月25日,綜治辦就收到了學校請求授予張鑫垚見義勇為稱號的申報材料,包括證人證言、現場圖片、媒體報道等。綜治辦立即委托轄區派出所進行核查取證,擴大了證據范圍。
7月15日,連山區公安局、法制辦、人社局、民政局等9部門,召開聯席會議。與會人員一致認定,張鑫垚的行為屬于見義勇為。但對于未成年人是否可被授予見義勇為稱號,《遼寧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
7月18日,連山區綜治辦專門派人到遼寧省見義勇為基金會,提交申報材料。基金會主管領導指示:不能授予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稱號,因為未成年人還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不鼓勵也不提倡未成年人見義勇為,更不應該大肆宣傳;而全省范圍內,也從未對未成年人進行見義勇為表彰。
連山區政府獲悉后,特批了1萬元救助金,同時將省里意見反饋給了家長,并建議家長到市一級綜治辦申請復議。
11月17日,記者來到葫蘆島市綜治辦。主任劉越表示,張鑫垚的行為的確非常勇敢,值得肯定。但是,省里相關部門還是不建議授予見義勇為的稱號,而是建議連山區政府充分肯定孩子的行為,尋求其他途徑予以表彰和支持,解決孩子的實際困難。
連山區綜治辦的負責人表示,連山區對此事高度重視。如果復議后不能授予見義勇為稱號,他們將發動社會各界進行愛心募捐,并積極為張鑫垚申請其他榮譽。同時,他們還將提供法律援助,幫助解決其實際困難。
據遼寧省不愿公開姓名的官員透露,遼寧過去有不少未成年人舍己為人的勇敢行為,如果授予張鑫垚見義勇為稱號的口子一開,將會造成一大批案例的反彈。
同時,國家發布的見義勇為通知,在一些規定上也較為模糊。“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完善立法,針對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評比、表彰、撫恤等,出臺可操作的細則。”劉越說。
記者就此事試圖采訪遼寧省見義勇為基金會,但遭遇婉拒。
11月19日,姑姑帶著張鑫垚來到沈陽的眼科醫院進行檢查。她說:“如果鑫垚的視力還有恢復的可能,上海的一家醫院將免費為孩子進行手術。”(本報記者 劉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