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不分重點班與非重點班,確保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考試成績不進行公開排名……教育部昨天印發《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下設92條管理要求,并同時啟動了在北京市海淀區等七個地區的相關實驗。
昨天印發的《標準》可以視為全國小學、初中學校管理的國家標準。以學生和教師為中心,《標準》設置了六項管理職責,分別是:平等對待每位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營造和諧安全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六項職責下設22項管理任務,共92條管理要求,基本涵蓋了學校管理的主要方面。
例如,在“平等對待每位學生”的管理職責下要求,維護學生平等入學權利、滿足需要關注學生的需求。(記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