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隆坡8月2日電 據馬新社2日報道,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提供的文件顯示,截至今年6月30日,其資產總額為449萬林吉特(1美元約合4.45林吉特)。
正身陷多起法律訴訟的納吉布是應法院要求申報其個人資產的。納吉布此前因SRC國際公司案被吉隆坡高等法院判處洗錢、背信、濫權等罪名成立。該案原告SRC國際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吉隆坡高等法院針對納吉布申請總值達4200萬林吉特的資產凍結要求。這一金額相當于SRC國際公司案涉案案值。
司法部門要求納吉布在規定時間披露其在馬來西亞境內外的資產,并不得轉移、處置資產。根據司法部門要求,納吉布每月只能從個人賬戶提取不超過10萬林吉特用于生活和訴訟相關費用。
此前,納吉布根據司法部門要求提交宣誓書,宣稱其資產未達到4200萬林吉特。據馬新社披露,納吉布申報的文件顯示,他擁有逾46萬林吉特的房產、超過124萬林吉特的銀行存款和逾252萬林吉特的信托基金。此外,納吉布還擁有總值25萬林吉特的車輛。
納吉布所涉的SRC國際公司案已經吉隆坡高等法院判處罪名成立,馬來西亞上訴法院也駁回了納吉布的上訴,目前納吉布已向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提出上訴。此外,納吉布還面臨多項法律指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