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8月19日報道,安徽省淮南市謝家集區東方煤礦19日發生一起井下爆炸事故,29人被困。我們擔憂掛念被困人員的安危,希望他們盡快獲救,更想知道事故發生的原因。
報道透漏的一個信息引人關注,6月30日和7月1日,淮南市政府曾先后兩次下達汛期停產通知,要求全市地方煤礦立即停止生產,該礦未執行政府指令。
兩次未執行停產通知,是不是直接導致了爆炸事故?這需要調查后才能得出結論。從目前的報道看,這兩次停產通知只是針對汛期安全,應該是為了預防洪水倒灌事故,未執行汛期停產通知與發生爆炸事故還不能直接畫等號。
但是,對于該礦兩次不執行政府指令,必須一盯到底。為什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監管必然形同虛設。在安全生產領域,禁令淪為一紙空文,往往帶來的就是致命的后果,有些事故甚至是剛開過安全生產會議就發生了,這樣的教訓太多太多。
教訓該誰來反思?在目前的條件下,不可能是煤礦、企業。安全事故損害的只是普通工人的人身安全,沒有煤礦老板會和工人一起下井。如果違規生產過程中沒有發生事故,老板和企業會賺個盆滿缽盈。即使發生了事故,老板和企業付出的代價也不大。風頭一過,死灰復燃。指望他們自覺反思教訓,無異于對牛彈琴。板子最終還是要打在監管部門身上,教訓也是他們的。
監管不到位,根子在哪里?一是責任心不強,二是監管手段不完善。解決監管人員責任心不強的問題,需要從嚴格責任追究抓起,提高監管人員不作為的成本。發生了事故,監管人員就要擔責,而且要在工資收入、福利待遇、提拔任用等方面付出代價。涉嫌觸犯刑律的,一律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解決監管手段落后的問題,需要從完善監管制度和監管技術入手。完善制度,就是要確保發出禁令之后,有一整套完善的機制進行督促落實,而不是發出文件、通知就萬事大吉。完善技術,則需要政府監管部門牽頭,增加投入,充分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進行監管。就拿停產監管來說,可考慮在每一個工人下礦井必經入口或者巷道安裝攝像頭,是否偷偷生產,一目了然。還可以發動群眾舉報,鼓勵大家發現不執行停產指令情況及時舉報,查實后給予一定獎勵。完善監管的方法很多,就看是否肯下功夫。
禁令淪為一紙空文,并不僅發生于安全生產領域。新華社19日還有一篇報道透露,國家“禁鋁令”已實施月余,但含鋁添加劑的食品銷售與使用依然如故,大量商販及公眾甚至并不知曉禁令的存在。類似的規定被虛置,不但會損害公眾健康乃至生命財產安全,更會損害政府的威信。相關部門該重視起來,查一查自己出臺的規定有多少成了廢紙,想辦法讓規定“金貴”起來。監管部門說出的話沒人聽,不但自己難受,老百姓也不答應。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