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腐敗,2014年國家發改委黨組出臺《干部輪崗交流工作暫行辦法》,根據該辦法,2014年以來,發改委在全委范圍內深入推進干部輪崗交流。從司局長到處長、副處長,甚至到主任科員,輪崗交流涉及數百個崗位;從委屬單位交流到委機關,從綜合性司局輪崗到專業性司局,委部門之間干部流動無形的墻被打破。(《人民日報》2月10日)
輪崗交流有利于打破干部由于長時間在同一崗位、同一工作領域形成的“熟人圈”“人情圈”和“關系網”,對于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無疑能起到積極作用,是一項被公眾普遍看好且廣泛運用的制度性舉措。從此番發改委大范圍推行干部輪崗交流制度中可知,發改委真下了防腐、反腐的大決心,相信此舉能有效遏制該系統內部的腐敗之風,助推廉政建設。
在肯定上述舉措積極意義的同時,也有必要提醒一句:別將輪崗制度當成包醫腐敗病的唯一良藥,它雖有利于防腐,但也有其局限性。
以劉鐵男為例。劉在發改委任職期間沒少變換工作崗位,如自日本回國后,他1999年進入改組后的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歷任辦公廳副主任、經濟預測司司長、產業發展司司長;2003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立,劉鐵男出任工業司司長;2008年3月至2013年5月,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2010年12月至2013年3月,兼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縱觀其腐敗履歷,與其從政經歷相重疊,不存在換了崗位就不貪的情況。
與劉鐵男案可互為佐證的案子還有很多,典型的如河南省4名交通廳廳長“前腐后繼”相繼倒下的事實;還有2月9日媒體報道的深圳海關腐敗窩案——即便實行輪崗制度,也難以改變腐敗“代際相傳”“抱團腐敗”現象的發生。
輪崗只換人不換權力,也就是說,崗位權力沒被削弱,即使掌權者易人,也照樣能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權力腐蝕人,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河南省繼任的3位交通廳廳長在上任之初,都發誓要做清官,但交通廳廳長權力獨大的權力格局沒發生改變,再加上權力缺乏監督,他們很快就蛻變為貪官并倒下了。
國家發改委掌握著各種各樣的審批權,司局長分管著全國某個系統、行業的審批權,在“跑部錢進”的大背景下,他們所受到的腐敗誘惑相當大。據最高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介紹,去年最高檢共查辦發改委受賄案11案11人,其中國家能源局5人、價格司5人、就業和收入分配司1人,價格司領導班子多數涉嫌職務犯罪。調查表明,受賄事實幾乎全部與濫用審批權有關(中國廣播網2014年10月31日)。“審批崩塌式腐敗”的背后,暴露了某些部門審批權過大、過于集中以及缺少監督的問題,這些,都不是換崗能夠解決的。
因此,在推進、完善輪崗制度的同時,尚需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是自我限權、削權,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砍掉更多的審批項目,銷毀更多的審批公章,將更多的項目由許可制變為登記制,努力鏟除“審批腐敗”土壤;二是建立、健全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在增強行政審批透明度的同時,引進審計監督、媒體監督、社會監督、人大政協監督等,建立全方位的監督機制,讓掌權者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王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