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 杭州多名干部工作不力被問責
【摘要】 近日,杭州市作風辦發出《通報》,對5起因“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問題受到問責處理的典型案例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近日,杭州市作風辦發出《通報》,對5起因“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問題受到問責處理的典型案例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5起因“三不”問題受到問責處理的典型案例分別是:
1.、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對河道整治工作不力的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
因履行工作職責不力,致使已整治的南新河出現水質反彈被媒體曝光,南新河河長、大江東產業集聚區臨江企業服務處主任陳天龍受到通報批評處理,杭州臨江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屠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副總工程師徐志松受到解聘處理,杭州臨江投資有限公司下屬市政園林分公司主持工作的副經理吳皓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市政園林分公司工作人員韓世軍受到扣罰獎金三個月的處理。
2.、江干區對違法建筑防控和處置工作不力的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
因對杭州某建筑公司、某工貿公司在筧橋街道浜河社區租賃地塊上建造違法建筑防控和處置不力,江干區農居建管中心黨組副書記、主任戴志芳(時任筧橋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和筧橋街道村鎮建設辦公室主任蔡衛平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因對筧橋街道筧新社區非法占地建造違法建筑監管不力,筧橋街道副主任兼街道拆違辦主任徐振瑋受到告誡3個月處理;因對社區違建出租房監管不力,隱瞞實際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出租房數據,筧橋街道同心社區居委會主任陳宏受到告誡5個月處理;因對社區違建出租房整治不力,隱瞞實際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出租房數據,彭埠街道云峰社區黨委書記王水蓮受到告誡3個月處理。
3、蕭山區對河道整治工作不力的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
因落實河道整治、巡查和長效管理不到位,致使轄區里湖河臟亂問題未整改到位,蕭山區瓜瀝鎮黨委書記高衛國受到批評教育并在全區通報處理,瓜瀝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宋宇受到行政警告處理,瓜瀝鎮副鎮長陳柏友受到行政記過處理,瓜瀝鎮黨山村黨總支書記倪建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山村黨總支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倪仁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山村村委會委員、婦女主任施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桐廬縣對企業違法排污監管不力的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
因對桐廬某公司超標排放污水行為存在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等問題,桐廬縣環保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姚偉國和桐廬縣橫村鎮副鎮長陳小馬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淳安縣對影響千島湖風景區旅游服務質量的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
2015年4月,國家旅游局通報了全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暗訪考察組暗訪檢查千島湖風景區發現的問題,并給予了警告。因對旅游碼頭內黃牛和野導監管整治不力,縣旅委旅游執法大隊大隊長童中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旅委旅游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方宏軍受到通報批評處理;因未落實“首問責任制”及時受理游客投訴,千島湖景區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中心副主任豐禮平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因出售的夜游千島湖門票價格和窗口公示價格不一致,淳安千島湖旅游營銷有限公司總經理吳小宏和淳安千島湖旅游交通有限公司總經理楊蘇仁分別受到誡勉6個月處理;因景區衛生保潔不到位,淳安千島湖秀水街經營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童鑒、保潔部負責人徐富生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浙江在線杭州7月7日訊(浙江在線記者/曾楊希 通訊員/季軒 編輯/胡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