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2013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查辦涉農職務犯罪案件4571人,占同期立案總人數的50%,其中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165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406人。
“從檢察機關查辦案件情況看,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仍在高位徘徊,處于易發多發態勢。呈現‘小官涉貪’明顯、窩案串案較多、貪污侵吞突出、發案環節集中4個鮮明特點”。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呂盛昌說。
村兩委負責人發案率高
2012年,樂陵市鄭店鎮安家村支部書記安萬敏利用協助鎮政府統計上報玉米澇災情況的職務便利,伙同村會計王其利虛報受災情況,冒領玉米澇災保險賠償款2.4萬余元;王其利采取虛報小麥種植面積和生豬養殖數量的手段,套取國家補貼款6000余元。
“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主體相對固定,呈現基層干部和村‘兩委’干部發案率高的特征”,呂盛昌介紹說,一些地市村“兩委”負責人案件占當地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半數以上,有的市縣更高達70%至80%。
一些惠農扶貧職能部門與使用單位之間、國家工作人員與申請人之間、村委成員之間相互勾結、團伙作案,窩案串案較多。
2004年2月至2013年8月,顏景茂、劉勝文、張本泉在先后擔任濟陽縣農村工作辦公室、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期間,違反規定,在開展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標準良田建設及農村沼氣國債項目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采取虛報價格或虛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國家專項資金放在單位賬外保管、使用,濫用職權分別造成國家經濟損失368.8萬元、420萬元、111.8萬余元。3人還分別有不同數額的貪污和受賄。
呂盛昌介紹,山東檢察機關所查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主要以貪污罪為主,比例高達79%;主要集中在登記申報審核、項目審批立項、專項款物管理、質量監管認證、補貼發放、檢查驗收等環節,其中申報審核、資金管理和項目驗收3個環節尤為突出。
嚴打“不揣腰包的腐敗”
2012年至2013年,吳秀仕任職中儲糧臨沂直屬庫南橋收納庫負責人期間,違反執行預案規定,超越職權,不按照托市價收購小麥,伙同他人偽造“托市糧收購專用憑證”,造成售糧戶損失49.6萬余元。后吳秀仕指使相關人員偽造有關出入庫單據等,將收納庫實際儲存的3088噸托市糧小麥轉為儲備糧,導致國家為此多支出輪換補貼和保管費補貼35.46萬元。吳秀仕還收受他人賄賂共計5萬元。
瀆職侵權犯罪是一種“不揣腰包的腐敗”。山東省檢察院反瀆局局長楊增勝介紹,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高度關注并嚴厲打擊涉農領域瀆職侵權犯罪,聚焦發生在農民群眾身邊的腐敗,緊盯惠農專項資金,深挖系統行業性案件,依托派駐基層檢察室等平臺,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問題。如在查辦農村低保領域瀆職犯罪案件過程中,幫助部分農民解決低保問題。
今年以來,山東省檢察院在全省范圍集中開展了查辦農村危房改造專項資金領域瀆職犯罪專項活動,已立查該領域案件114人。
楊增勝說:“下一步,全省反瀆職侵權部門將加大宣傳力度,拓展線索來源;突出辦案重點,加大辦案力度;充分發揮派駐檢察室作用,延伸辦案職能,深入剖析發案原因,特別是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發案單位提出檢察建議?!?/p>
不因查案搞垮涉農企業
據山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黃敬波介紹,在全國檢察機關為期兩年的集中懲治和預防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工作中,山東省檢察機關將主要做好四方面重點工作。
堅決查辦涉農和扶貧職能部門、鄉鎮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和村級“兩委”干部、村民小組長、會計等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案件;
嚴肅查辦發生在農業發展建設、支農惠農和扶貧資金、專項補貼的項目申報、審核審批、發放管理、檢查驗收、項目實施等環節的職務犯罪案件;
把支農惠農財政補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社會事業領域、農村“兩委”和基層人大代表選舉中的賄選、破壞選舉等職務犯罪案件作為重點;
優先查辦犯罪金額巨大、損失嚴重,犯罪金額雖不大,但情節惡劣、涉及面廣、危害利益眾多,易誘發群體性事件、影響農村和諧穩定等情形的職務犯罪案件。
“惠農扶貧領域具有涉及點多線長面廣特點”,黃敬波說,我們要求維護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克服就案辦案、機械執法,決不能查辦一起案件,搞垮一個涉農企業;要維護農村和諧穩定,查辦每一起案件都要進行風險評估;要注意方式方法,嚴把立案關,慎重采取羈押性強制措施;要堅持大案小案并重,決不能因片面強調大要案,放棄對危害群眾利益小案的查處。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總體要求,結合山東省實際,檢察機關開展了‘法治照亮農村,廉潔促進和諧’專題預防工作”。山東省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處長田中慶說。記者 余東明 本報見習記者 徐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