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2日電 (王婧)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李廣宇22日在北京表示,中國法院每年辦理十余萬件一審行政案件,與經濟管理和經濟領域行政執法密切相關的案件超過30%,設計領域和類型越來越豐富。
當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舉行通氣會,首次發布人民法院經濟行政典型案例。案例涵蓋了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鹽業、證券、土地出讓、對外貿易等專門經濟領域,以及房屋銷售合同、餐廚垃圾處理、超市零售、營業執照辦理等與個體經營者、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的民生問題。
“行政訴訟法實施25年來,行政審判作用無可替代。”李廣宇指出,行政訴訟是“民告官”的訴訟,是將行政權“裝進制度籠子里”的重要外部制約與監督機制。對少數行政機關違背法律和經濟規律急于求成、“開快車”,侵害老百姓權益的現象,判決確認違法或撤銷,及時“喊剎車”叫停。
在通氣會介紹的典型案例中,江蘇省丹陽市市政府29號文違反市場平等準入、公平待遇原則一案引起媒體的注意。
李廣宇介紹,在該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適用了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明確指出丹陽市市政府29號文不僅與商務部《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不一致,還與《商務部等13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第(七)項不相符,違反市場平等準入、公平待遇原則,不能作為行政行為合法性依據,具有一并審查“紅頭文件”(規范性文件)的時代意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