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江蘇連云港電大一女生多張被扒光衣服毆打的照片熱傳,此后五名涉案嫌疑人被連云港市海州警方控制。日前,連云港海州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和強制侮辱婦女罪判處本案主犯鄭某六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六個月至三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不等。(11月8日《新京報》)
本案判決頗有“重典治亂”的意味,對于實施校園暴力的五名被告人全部判處實刑,即使對其中三個未成年人也未網開一面。擔任該案審判長的海州法院少年庭庭長李保群稱,“該院對此案非常慎重,也希望此案的宣判能夠起到警示作用,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就筆者所見,許多網友聲音和媒體評論對此判決持肯定態度,可見判決頗得人心。
人們對“重典治亂”的點贊,背后大約隱含了對當下頻發的校園暴力事件的擔憂。據媒體梳理,今年10月份僅兩周就有9起校園暴力事件見諸報端,例如“石家莊某中學一女生遭四女生圍毆”“湖南邵東兩女生打架多人圍觀”等。11月初,“云南省鎮雄縣兩所中學4天內接連發生兩起校園暴力事件造成兩名學生死亡”的新聞再次闖入公眾視野,觸目驚心。
校園暴力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轉型次生問題,不應被刻意夸大,也不能熟視無睹。網絡上曾有“校園暴力涉及學生比例達1/5”的駭人之論,由于缺乏權威統計數字支撐,不足采信。但是近期一些校園暴力背后的共性現象,卻值得管理者認真思考。一是女性施害者曝光增多。多起校園暴力事件,主角都是“霸王花”,且糾集多人毆打一人。二是留守兒童、女性學生等弱勢人群易淪為受害者。三是校園暴力多涉及人格侮辱,折射出施暴者的心理問題。
由此可見,雖然海州法院的判決為震懾校園暴力作出良好示范,讓潛在施暴者“聞者足戒”。但是,光靠一個判決恐怕很難徹底破解校園暴力難題。毋庸諱言,諸多校園暴力行為都在校方、家長、學生的互相妥協中,以校內處分、治安管理處罰等形式消化處理,真正進入司法程序的并不多。減少乃至消除校園暴力、軟暴力,路還很長。
筆者建議,重典治理校園暴力之外,還需綜合施策,立體打造和諧的校園環境。其一,不光要重視對施暴者、受害者進行心理疏導,平時也要對廣大學生群體進行心理咨詢和疏導,消解潛在施暴者胸中的暴戾之氣。其二,讓活生生的判例發揮教育作用。不妨多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通過法院、檢察院干警兼任校方“法制副校長”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宣講實施校園暴力的后果,真正起到震懾犯罪的預防效果。其三,強調校方、教師的管理職責,用制度引導教育者更多關心學生考試分數以外的心靈世界。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還學生一個和諧的校園,全社會人人有責。張伯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