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6日電 (記者 馬海燕)從2016年起至2019年,中國將開展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督導工作。這一涉及77%的縣、21.8萬所學校的專項督導受到廣泛關注。
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同意,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印發了《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專項督導辦法》。這是中央深改組通過的第四份有關教育的文件,也是第一份關于教育項目督導的文件。
“治貧先治愚,治愚靠教育。”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史亞娟表示,全面改善貧困地區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是一項惠及貧困地區4000多萬孩子的民生工程,也是增強貧困地區發展后勁,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決策。
2013年12月,中國啟動實施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計劃用3至5年的時間改善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等。據悉,中國有2656個縣被納入實施范圍,2014年至2018年規劃新建、改擴建校舍約2.2億平方米,購置教育儀器設備約1066億元人民幣。
甘肅省教育廳廳長王嘉毅告訴記者,過去兩年在取得一些成績的同時,在一些地區確實存在總體進度慢、推進力度不夠等,這一文件出臺將引起從上到下重視,推動相關問題解決。
此次督導內容既涉及農村偏遠地區是否保留了必要的教學點、城鎮化進程中新形成的小區是否同步建設學校、學校選址是否在安全地方等,也涉及一人一桌椅、一人一床位等20項底線要求是否達標,還涉及各地項目計劃、資金投入、進度安排等。
全程監督、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成為此次督導落到實處的關鍵。按規定,中央、省、市、縣、校都要建立各級公開公示信息平臺,并實現互聯互通,逐級向社會公示項目規劃,預算安排、實施進展情況等信息,并對各地逐縣、逐校、逐項目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監督。
“帶著問題去督導將成為此次督導的重要特色。”教育部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主任何秀超表示,督導結果將形成專項督導報告并向社會發布。對新建校舍和采購設施設備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出現重大施工安全責任事故,未嚴格履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程序出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出現套取、挪用、截留資金以及舉債建設、項目管理失職瀆職等違紀違規問題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追究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