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記者葉昊鳴)記者11月24日從中央空管辦獲悉,中央空管辦日前制定出臺《國家級和省、市級低空飛行綜合監管服務平臺功能要求(1.0版)》《國家級和省、市級低空飛行綜合監管服務平臺信息交互規范(1.0版)》,對低空管理系統建設加強規范。
據中央空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上述文件,中央空管辦將統一空域管理、飛行信息、飛行服務等模塊接口,規范飛行申報、告警、聯動處置等功能要求,全面加強全國低空飛行活動動態監管與服務。同時,組織各地區空管協調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相關人員專題培訓,系統提升規劃、建設、運行、管理能力,推動低空管理系統建設向“規范有序、安全可控”的高質量發展新階段轉變。
這名負責人介紹,規范低空管理系統建設,要堅持嚴控風險,一體打造低空空管、聯合監管等核心功能,完善航空器登記、人員資質認證、用空審批、電子圍欄等監管功能,實現對有人與無人駕駛航空器、國家與民用航空器的統一管理與防控;堅持全國一體,按照“國家—地區(省)—市”三級構想,體系設計全國統一的一體化平臺架構,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和“全過程監管”;堅持數據共享,通過跨部門的統一數據底座,縱向貫通國家、省、市級平臺,橫向連接網信、發展改革、工信、公安、自然資源、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氣象、民航等部門有關系統,實現飛行信息按需共享、飛行活動聯動監管;堅持科技賦能,推動人工智能與低空管理深度融合,增強基于大數據、大模型的空域規劃、航跡預測、沖突預警、計劃審批、飛行調配等能力,拓展有人/無人駕駛航空器監管服務新模式。
這名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中央空管辦將以安全管理為重點,全方位構建低空飛行活動監管服務的體制機制、政策法規、運行規則、人才力量、設施設備等體系,持續提升空域管理質效,不斷強化安全風險防范,穩步推動低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