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12月24日,國臺辦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有記者提問:臺媒報道,賴清德稱將全面建構“民主防御機制”,因應大陸將臺“資通電軍”、“心戰大隊”、個別“立委”等列為懲“獨”對象。有民進黨當局官員稱,“已建請國際社會拒絕承認大陸通緝或懸賞效力”。對此有何評論?
國臺辦發言人彭慶恩表示,有關部門針對“臺獨”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采取執法、司法措施,是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也是維護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正義之舉,符合世界各國通行做法。
彭慶恩指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凡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者,都難逃國家法律的制裁。任何為“臺獨”分裂勢力為虎作倀、助紂為虐的組織和人員,都必遭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