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昨天,神州專車推出了一組以“BeatU,我怕黑專車”為主題的廣告,一眾明星和大V出鏡,手持禁止牌,痛陳“黑專車”之“黑”。盡管沒有明說,但是明眼人很容易就看出來,神州專車想要“Beat”的“U”,其實就是美國打車軟件公司優步“Uber”。有法律專家質疑神州專車涉嫌“惡意競爭”,網友則指責其“不夠地道”,而這起輿論事件再次引燃近來有關專車的種種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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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層面】談及綁架民意,有些杞人憂天的味道
看到公號上有一篇檄文,激昂地批評神州專車替用戶做出選擇,文章認為關于其他打車軟件,到底是不是黑車,到底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應該由消費者自己來判斷。文章在最后還用了“大部分網友都站在友商那邊,甚至開始打出‘抵制神州專車’的口號。”來佐證作者的觀點,顯得有些滑稽。
消費者是不是上帝我們不敢妄言,不過消費者經過多年的市場錘煉,起碼可以稱得上是“精明能干”的。如果一個企業的幾張海報就可以綁架民意,那就太過于低估今時今日消費者的智商了。
一件商品該怎樣選擇,一種服務該如何評價,不是靠一些大V的嘴或是幾張明星海報就可以左右的。“性價比”這三個字用在這里就很合適,比較是消費者最為擅長的技能,你的產品和服務幾斤幾兩,拿到公眾的心里稱一下就知道,完全不必替消費者操這個心。
【道德層面】市場競爭環境下,靠抹黑對手恐有道德風險
在進行廣告推廣的時候,切忌采取這種恐嚇消費者、抹黑競爭對手的手段。這樣做的話,自己也會面臨一定道德風險,給公眾留下不良觀感,最終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影響自身企業形象。例如日前發生的小米與樂視之爭中,雙方互相攻訐不說,有一方甚至請來基金經理、分析師對競爭對手進行各方面抹黑,這種做法就引起了不少人的質疑。
企業之間不免存在競爭,但應當鼓勵的是良性競爭,而不是惡性競爭,更不是無視道德約束的無良競爭。在一個正常的市場競爭環境下,企業不僅受法規約束,無形中也受社會道德的約束,倘若企業漠視這一點,就可能遭遇公眾的惡評和市場懲罰。
【監管層面】在一個新興領域,該從何處介入,又該以怎樣的姿態介入
專車對人們生活的介入有點猝不及防卻又似乎理所當然,伴隨而來的是同專車有關的各種糾紛。以往,這樣的糾紛通常發生在專車與出租車之間,這一點都不難理解。但是,兩個網絡打車公司之間掐架,瞬間“隊友”成了“對手”,多少讓人感到匪夷所思。無論神州還是其他網絡打車公司,客觀上對于整合交通資源、方便百姓出行是有益的,這也是它們能夠存在、發展的土壤。但是,政策層面的節制對于這類新生事物又是必須的。如何讓這樣的新生事物保持應有的創新活力,讓它們從各自方面推動社會向前走,同時又讓它們在一個合理的框架內運行,不至于按下葫蘆浮起瓢,在這邊“給力”的同時又在另一邊“撒氣”,這需要管理的智慧。
中國正在經歷劇烈的社會轉型,專車糾紛顯然只是這種轉型的一個縮影,而神州專車廣告事件,更像是縮影中的一個細節。細節有時能決定成敗,有時又無關大礙。對于這樣的網絡營銷,網友們早已見怪不怪,完全可以把它當作網絡汪洋中飄過的又一片落葉。但對于市場參與者和規則制定者來說,則應該從中領會一點什么,比如,在一個新興領域,該從何處介入,又該以怎樣的姿態介入。
微言大義:
@融有道貸到錢:每一行都會有競爭對手,表面上看競爭對手搶占了市場份額,其實,他們同時還幫助自己把蛋糕做大。成熟的市場觀念,不是你死我活,而是彼此促進,共同發展。
@張朝陽:激烈的競爭不是惡性競爭。激烈的競爭導致一些價格和質量問題,也不是大問題,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自會調節。把競爭惡性化,誘導大政府出面干預,這就給權力干預市場的機會,這才是市場經濟的死敵。
@翁一:神州黑Uber,是兩種競爭模式的叫板。前者自己買車、自己雇傭司機、自己培訓,后者則是“烏合之眾”式的松散社會車輛。兩種模式各有長短,但它們對于傳統出租車壟斷經營制度的態度卻是不一樣的。顯然,神州尊重政府的牌照管制及其制定的游戲規則,這是神州黑Uber的根本前提。
@羅昌平:我相信市場的力量。
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當汽車出現時,坐馬車的人,恨透了汽車,嫌棄它會發出轟隆隆的噪音,會撞人,坐著也沒有馬車舒服,他們甚至用各種惡毒的語言妖魔化這個新生的怪物。然而,最終淘汰馬車的不是福特和他的汽車工廠,而是不可阻擋的市場需求。如果互聯網專車還處在發展的初期,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那應該還是通過市場的力量去作出改變,而不會是是嘩眾取寵似的營銷策略和惡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