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住建部發布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此外,住建部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
通知指出,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并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托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后管理工作,并承擔貸款風險。
2014年10月9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后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并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