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代表“失聯” 樓盤半數被查封 二股東“接盤”違規賣房善后
如果不出意外,在光谷一家工廠打工的童先生應該在本月16日前往光谷“臨江國際”售樓處,交清自己剛剛定購的一套房屋的30%首付款,不過,他現在已經不敢繼續交錢了。
就在1個月前,童先生交納5000元,定購了一套位于鄂州葛店“臨江國際”小區的小戶型住房。此后,他上網查詢發現,這個所謂的“臨江國際”以前叫“陽光大廈”,因開發商法人代表卷款跑路,大部分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他定購的那一套也在查封之列。如今,童先生認為自己上了當,只想要回那5000元。
打工者買了被查封的房子
鄂州葛店開發區距離光谷核心區不過20公里,交通便利,房價卻不到光谷片區的一半。月收入僅3000多元的童先生,一直將這里作為買房首選。
今年9月19日,他看到葛店一個名為“臨江國際”的小區(見右圖)正在對外銷售,每平方米房價僅2700多元,這讓他十分心動。
在位于光谷尖東智能花園小區內的“臨江國際”售樓處,童先生對這個小區進行了深入了解,并在銷售人員帶領下,到樓盤實地查看,各方面都令他感到滿意。
下定決心后,童先生交納了1000元定金和4000元“意向金”,定購了該小區1單元2905號房,房屋面積55平方米。
回家后,童先生開始在網上查詢這個小區的相關信息,無意中發現不少網帖曾舉報過這個小區。“網上說這個小區原來叫陽光大廈,剛剛改成臨江國際,開發商法人代表熊某洪2013年就卷款跑路了,后來小區的房子大部分被法院查封了。”童先生看到這些內容心中一驚,懷疑自己買的房子是不是也被查封了。
童先生的擔憂很快就被證實并非多余。接到他的求助后,武漢晚報記者于10月12日登陸鄂州市房管局官網,根據預售許可證號查詢到,該小區確實名為陽光大廈,開發商為鄂州市永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永昌公司),法人代表為熊某洪。房管局官網的銷控表顯示,小區共有364套商品房,其中187套處于查封狀態,剩下的則為已備案狀態。童先生定購的1單元2905號房,正在已查封之列。
售樓處保證能辦“兩證”
得知這一情況后,童先生一下傻了眼。“我找他們要定金,他們不同意,還催著我趕緊去交首付款。”童先生說,他要是提前知道這些情況,絕對不會買這套房的。
10月14日中午,武漢晚報記者來到“臨江國際”位于光谷尖東智能花園小區內的售樓處。負責銷售的范經理表示,該小區的確有大量房屋被法院查封,但目前法院已經同意對外銷售,而且銀行也可以為購房者辦理按揭,并保證能夠辦到“兩證”。
范經理說,2013年開發商法人代表熊某洪卷款跑路,至今仍處于“失聯”狀態,由于項目拖欠工程款,永昌公司遭到起訴,法院便查封了187套商品房以及5層商鋪。不過,去年年底,武漢一家公司接手了這個項目,為了解決遺留的債務問題,經過多番協調,法院最終同意將其中80套被查封房屋對外銷售,所獲資金用于償還工程欠款。不過,房管局為何仍將這些房屋列為查封狀態,范經理也不太清楚。
早在2013年,范經理所在的銷售公司,就承接過陽光大廈的對外銷售工作,熊某洪跑路后,他們的工作也一直擱置。今年8月,重新接手這個項目后,由于受到負面信息的影響,房屋鮮有人問津。
買房的八成都是武漢人
在湖北省工商信息查詢系統中,記者發現永昌公司還有一位占股比例為49%的二股東,該股東名為郭啟祥,目前正是他在接手此事。
10月14日下午,在陽光大廈,郭啟祥以永昌公司總經理的身份接受了武漢晚報記者的采訪。根據其提供的法院判決書,永昌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長熊某洪以公司名義借貸近3000萬元未償還,并卷走公司賬戶內幾乎全部資金,導致公司遭多位債主起訴。由于欠債的主體為永昌公司,共有包括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在內的6家法院,對陽光大廈未完成備案的187套房屋進行了查封。
郭啟祥說,熊某洪卷走錢后,公司賬戶僅剩130元,不少人交清的房款,他也直接卷走,并未進行備案,這些有爭議的房屋也一同被法院查封;另外,還拖欠承建商2000多萬工程款。
由于涉及不少業主以及當地村委會的利益,矛盾一度激化,法院公開拍賣商業門面也兩度流拍。為了善后,郭啟祥帶著一些人接手了這個爛尾項目,“我們一進來就裝修了幾間辦公室,派專人值班,并且花費數萬元解決了水電、電梯等問題。”
郭啟祥透露,由于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經過多番協調,當地法院最后默許,由他們拿出80套雖被查封但沒有爭議的房屋進行銷售,“賣出一套解封一套”,所獲資金用于償還工程款及項目基礎建設的完善。當地銀行也給永昌公司做了3000萬的授信,用于購房者辦理按揭。
“來這里買房的,80%都是武漢那邊過來的。”郭啟祥說,作為武漢過來的投資商,不能置大家的利益不顧,如今采取這種辦法解困完全是出于無奈。
房管部門已叫停銷售行為
昨天,武漢晚報記者與鄂州市葛店開發區房管局取得聯系,該局局長陳敬勝表示,接到市民舉報后,他們已經向永昌公司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銷售行為,并退還購房者的相關費用。
陳敬勝說,永昌公司當時也向房管部門解釋,說此舉得到了法院的“默許”,但房管部門并未看到相關文件,也沒收到法院的通知。從法律上講,被查封的房子絕對不能對外銷售。如果賣出去了,肯定拿不出合法手續。“他們賣了幾個月,只預訂出兩套。”
關于是否得到法院默許一事,記者也聯系了鄂州市中級法院政治部相關負責人,對方未予回應。
目前,童先生既未拿回定金,也沒有交納首付款。 (文/圖 本報記者劉海鋒)